我只是忘了忘记他 | 妖
一杯酒,一个故事,一场梦,人生不过如此。
1.
从蒙特利尔回来后的第二天,我按照邮件上的地址,辗转找到了这间位于西尔市酒吧一条街内的酒吧。
在这片琳琅满目各有特色的酒吧里,我想,这大概将是世界上硕果仅存的最文艺的酒吧。你可以用钱买到你在这里看到的任何东西,除了酒。
如果你想要买一杯酒,就要用一个故事交换。
我想这大概是当年第八号当铺的余热,在某个深夜击中了某个文艺青年的左心房。可是要知道,在如今,做人太文艺那就是脑残,就像这间酒吧的文艺店主,不得不将酒吧出售。
而我,则是买主。
或许是在做最后的清盘,酒吧里空得就像个旧仓库。老板弓着身子在做卫生,半人高的吧台遮住了大半个身子,我轻轻咳了声,他注意到我,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
在昏暗的室内戴墨镜的不是神经病就是瞎子。
我在吧台面前坐下,打量着他是哪一种。
“我看不见,很多年前出过一场事故。”所有故事都告诉我们,盲人对事物有着敏锐地观察力,他也一样,我还未开口,他已洞悉。
我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呃,恕我冒昧地问一句,这……不影响你做生意吗?”
他准确地将一杯水放在我面前,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的耳朵代替了眼睛的工作。”
我不由笑出声,托着腮,看他脸上约莫是剃须刀留下的伤痕。
“能给我一杯酒吗?”我问。
“可以,我这里的酒可是全西尔最好的,可是,”他耸耸肩,还是那样弧度的笑,却凭白有些狡黠,“只要你……”
“我知道你这里的规矩,说个故事?”
“你知道的,对于瞎子来说,唯一擅长的就是倾听。”
“如你所愿。”我点点头。
2.
我不是个擅长说故事的人,尤其不擅长用环境渲染感情,但人常说,说故事要龙头凤尾,如果真要给这个故事起个好头,那么,就从一九九九年江城的那场初雪说起吧。
这场初雪来得未免有些兴奋,洋洋洒洒地铺了一地雪白。
我们的男主角推着一个小车在卖烤红薯,在厚厚的积雪里举步维艰,不时停下来冲自己冻得粗壮发紫的手呵两口热气。
这样一个冷天,人们大都愿意将一天浪费在温暖的被窝里,出门的人少之又少。可没有人,哪来的生意,或许男主角应该学下其他小贩,休业一天,可是他不能,就算只卖出去一个,也代表着妈妈的医药费解决了一点。
他从清晨走到中午,当第一个客人来到时,他的脸忽然变得比这寒冬还要冷。
那是个小姑娘,穿着藕色的呢子大衣,怯生生地从口袋里掏出个未开封的红包,颤巍巍地递给男主角:“我……我要买,全、全部。”
男主角有些粗鲁地抓过红包,拆开,数了数:“不够,还有没有。”
“有,可是……”
我就没有钱回家了。目光扫过男主角的手,小姑娘咬了咬唇,从口袋里掏出最后几块钱,放在那勉强可以称之为手的东西上面。
小姑娘想说些什么,但瞟到男主角的脸色后,到嘴的话又咽了下去。
男主角将钱放到一个无纺布袋里,然后开始“给”小姑娘番薯。一个个滚烫的番薯被狠狠砸在小姑娘身上,以一个十四岁男孩所有的力气,有些番薯在接触到小姑娘身体的刹那碎开来,黏稠的冒着热气的番薯沾了女孩一身。
她由始至终都闭着眼,没有喊一句疼,直到男主发泄完,推着车离开后,她才睁开眼,眨了眨模糊的眼,企图在皑皑白雪中看清男主的背影。
可是她看不清,她一辈子也没能看清。
我们的男主角天生就充满了传奇色彩,他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孩时,就在一场山洪中成了一个没有身份的人,那个小山村几乎被夷为平地,寥寥几个活着的人不认识他,死了的人没有办法开口说话。
同那些被送去孤儿院的孩子来说,他要幸运的多,救他的那个武警战士收养了他。武警战士在执行公务时受了伤,失去了生育的能力,和妻子将他当做亲生子般疼爱。
纵古观今,但凡好人,大都不长命,武警战士也一样。每个夏天,都有许多欠家教的熊孩子无视汇聚成流的水的可怕,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河流里游泳。一次路过河边,武警战士秉持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顺路救了一位不小心溺水的熊孩子。然后,和我们看过的许多社会栏目报道一样,他救了孩子,却没法自救,湍急的河流很快就淹没了他的身影,熊孩子吓得忘记喊人,一溜烟跑回家,直到晚上睡梦中被吓醒,才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而等搜救队赶去那个偏僻的河道时,打捞上来的,只剩一具肿胀的没有温度的尸体。
他陪母亲去认领尸体时,没有像母亲那样哭得肝肠寸断,而是用手背擦了擦眼泪,转身冷冷地指着熊孩子说:“为什么我爸爸死了,你还活着?”
熊孩子被他眼底强烈的恨意吓得哆嗦。
熊孩子的父母将孩子护在身后,用不大但刚好能让所有人听到的声音咕哝着说:“又没有人让他去救……”
大水夺走了男主角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的生命,但夺走他和他母亲希望的,是人性的薄凉。
说到这里,我想,闻尽千万个故事的你大概或许可能会猜到,那个被男主角砸了一脸滚烫番薯还心甘情愿付给他自己所有压岁钱的小姑娘,就是那个溺水的熊孩子。
而彼时,距离那场事故已经过去了七年。
3.
如果你够聪明,应该也能猜出,这将是个狗血又悲壮地爱情故事,在有些深仇大恨面前,再多的付出也无济于事,再多的爱也弥补逾越不了横隔在两人之间的那道沟壑。
儿女情长,总该遵循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
可是在最初,这只是单纯的弥补。
要不是那次中考,谁也不曾想,也不敢想,陈灵菲和宋星河,这两个名字,会有放在一起的时候。
他在左,她在右,只隔了一个走道的距离。那时候中考,只有一位老师巡考。阳光的温度刚刚好,坐在讲台上的巡考老师不时犯着瞌睡。
宋星河抓准机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自己的卷子放到陈灵菲桌上,陈灵菲还没反应过来,宋星河就扯着嗓子喊:“老师,她拿我的卷子。”然后别过头对着女孩瞠得圆圆的眼,自己冷笑的样子映在她眼里,是那样好看。
宋星河是个聪明的孩子,虽然生活带给他难以想象的重压,但教科书上的内容并不能难倒他,以他的能力,随便都能考上江城的重点高中,可是他根本没有打算上,九年义务教育已经过完,他的每一分钱,都用在了得了肝硬化的母亲身上。
遇见陈灵菲是个意外,他甘之若饴。
“这是老天给我惊喜。”从教务处出来后,他是这样同陈灵菲说,“可是还不够。”
陈灵菲低着头,不说话。她刚被免除了参考资格,她人生里第一个重要的转折,就这样被宋星河毁了。她被父母打骂了几日,绝口不解释作弊的详情,那次溺水事件发生后,父母将家搬到了江城另外一个城区,不跟宋家母子有任何接触,他们是好是坏,是风光是凄惨,都与他们无关。
如果陈灵菲够聪明,她应该学着她父母的样子,从此躲着宋星河,他往东,她就往西,他走阳关道,她就走独木桥。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惹不起躲得起。
可事实证明,陈灵菲不仅笨,还有点脑残。
没能考上高中的陈灵菲在家人的安排下去了当地一间护校,而宋星河,几乎成了全能小贩,从吃的到用的,他行行涉足。他推着他的小推车,从天明到天黑,从城东到城西,每一个繁华的街口都能看到他瘦弱但挺拔的身影,也只有他敢在城管的眼皮底下顶风作案。
陈灵菲常和同学们说,那个看起来酷酷的男生,卖的东西特别好,他的烤番薯,是全江城最香的,他的烙饼是全江城分量最足的,他的衣服可以媲美商场里的高级货。
那个时候,人们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对话。
“陈灵菲,你这个挂坠哪买的啊,真好看。”
“哦,就是西街那个总爱穿蓝色衣服的男生那,下次我带你去。”
“一言为定啊。”
事实上,那个挂坠是陈灵菲的小姨从北京带来的。
陈灵菲其实从没有去宋星河的小摊子上买过东西,她喜欢远远看着他对买主灿烂地笑的样子,每当她鼓起勇气站在他面前,想和他好好说上一句话时,总会被他怵然冷下来的表情吓得忘记自己要说些什么。
她仍记得当初他指着她说“为什么我爸爸死了,你还活着”的表情,她的那句“对不起”哽在嗓子眼,像根鱼刺,哽了她好多年。
对不起,宋星河,如果死的那个人是我就好了。
4.
宋星河的生意太好,其他小贩私下里是又嫉又恨,认为是宋星河抢走了他们的生意。
于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教训发生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里。
当晚宋星河卖光了进来的货物,坐在他的小推车上啃馒头,却突然被套上了麻袋,拳脚并用落在他身上,他的嘴里尝到血的味道,有那么一刻,他甚至以为自己会死在这里,直到自己忽然被一个瘦小的身子紧紧抱住。
不知过去了多久,他听见脚步声伴着唾骂声远离,而抱住自己的那个怀抱也像泄了气的气球,突然松开,他躺在地上喘气,摘下麻袋,几秒的黑暗后,就着微弱的月光,他看清那个躺在他旁边,缩成小小一团瑟瑟发抖的女孩,她的头被汗湿的长发遮住,他看不清她的脸,但他知道她是谁。
那一刻,不可否认,在宋星河的内心里,有那么几秒触动。
但也仅仅是几秒,他僵硬地转过身,推着自己的小推车离开。走了没多久,他忽然又转过身飞快地朝那儿跑去。
他跪坐下来,轻手抚开女孩的发,触目惊心的伤痕。
陈灵菲努力掀开一边眼皮,问:“宋星河……你怎么回来了?”
他将她整个抱起来,依旧是那张没有温度的脸。
“我若是就这样走了,岂不是变成和你,和你的家人一样狼心狗肺的人了?”
她笑了笑,闭上眼安心地任黑暗吞噬自己。
陈灵菲醒来时宋星河已经不在了,街边小诊所的医生将收据给她,她看了眼,发现除了自己的医药费,还有一些其他的药物,算下来足足有三百多块。这是宋星河一贯的作风,无论何时何地都尽可能的从她那索取更多。她早就知道。
宋星河从来就不是一个会打碎了牙往肚里咽的人,他凭着自己过人的聪慧,同当时江城的地头蛇许是称兄道弟。
在许是的帮助下,那些打他的人都因更重的伤进了医院,以后想要摆摊,还得象征性地给许是钱,不然就会有麻烦。
那之后,宋星河偶尔会陪许是去护校门口转悠,许是去看美女,蹲在路边对走过的漂亮女孩吹响口哨。
陈灵菲不漂亮,勉强算是清秀,但只要宋星河看到她,就会对她吹一记口哨,不带有任何调戏或者挑衅,就像是唤一只小狗。
陈灵菲虽然不愿意,但还是会挪着小步子走过去,也只有这个时候,当宋星河身边的每个人看上去都比他凶狠可怕的多的时候,她才敢如此近的盯着宋星河瞧。
宋星河朝她伸出手:“钱。”
“哦。”她听话地掏出自己所有的钱,放在他手心,有时给光了所有钱,她不得不走一个小时回家。
后来她掌握了宋星河来护校的规律,他再问她要钱时,她还会在他掌心放上别的东西,有时候是几颗糖,有时候是一颗苹果,有时候是一盒牛奶。
宋星河的同伴看到总会起哄,她的脸烫得可怕,但仍是强作镇定地走开,然后躲在街口的转角,偷偷看宋星河将那些额外的东西放在口袋里,和同伴们嬉笑。
她捂着自己的胸口,有点晕乎乎地,觉得这样的感觉很像少女杂志里说的小幸福。
女孩那个时候尚且年轻,还不明白,当你对一个人,给予成了习惯时,那么,你一定是,很爱很爱那个人。
5.
陈灵菲护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江城的一家医院当护士,那年她十九岁,年轻又美好,穿上纯白护士服的她看上去小家碧玉,她本来就是个乖巧讨喜的女孩,不久,就有医院的医生追求她。
那个医生家境良好,模样也称得上帅气,唯一不足的就是年纪上大了陈灵菲半轮。但也许陈灵菲那时候和医生成了的话,他们的命书又会是另外一番模样了吧。
上帝作证,其实在那个时候,陈灵菲是真心想要和医生试一试的,只是坏就坏在,宋星河的母亲就在这家医院做治疗。
你看,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中注定,命运总是将这两个本该背道而驰的人推到一起。
那天陈灵菲好不容易答应了医生的约会,医生还没牵到陈灵菲的手,就被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宋星河推开。
“别人女人的手是你随便牵的吗?”他的声音吼得特别大,成功唬住了医生,然后拉着陈灵菲就走。
她的手被他握在手心,紧得生疼,她微微挣扎了下,就被握得更紧,她疼得流眼泪,哽咽声细微地漏出来。
宋星河扭过头,粗鲁地将她拽近自己,吻了下去。
那是个有些莽撞带着怒意的吻,却也是宋星河的初吻,很笨拙,陈灵菲后来想起,总是会觉得好笑。
可那个时候她是懵的,直到宋星河松开对她的桎梏。
她的唇上还留着他的温度,紧张地说不出话,只能愣愣望着他脸上悄然爬上去的绯红,然后,他一字一句地告诉她:“陈灵菲,你不配拥有幸福。”
她是不配拥有幸福,因为她的幸福必须同他有关。
我想,这应该才是当时宋星河想要表达的话,只是骄傲如他,被仇恨煎熬的他,总忘记不了父亲肿胀的尸体和她父母的冷漠的他,又如何能将这样的话说出口?
我想,如果换做是我,我也做不到。
那个时候,陈灵菲已经住进了医院分配给她的单身宿舍,她给宋星河配了一副钥匙,他总是踏着夜色而来,然后在天未亮的时候就离开,她的睡眠很浅,每次他走的时候,她总是会醒,然后望着空荡荡地房间,手轻轻覆盖在床的另一半,企图抓住那在渐渐流逝的温度。
可她什么也抓不住,就像抓不住他。
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危险关系。做最亲密的事,却从不多说一句话。就像两颗遗落在灯红酒绿间的心脏,只在夜里缠绵,天亮之后,就是陌生人。
多少个夜里,她靠在他的胸口,却听见风呼啸的声音。
呜呜,呜呜,像是谁的呜咽声。
6.
宋星河母亲的病越来越严重,他的身体和心理渐渐不堪重负,每时每刻都提醒着他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是谁。他忘不了。
他将这些发泄在陈灵菲的身上,他将别的女人带去她的宿舍,次次都让陈灵菲撞见,但是每次,她总是轻轻带上门,在门的另一头苍白颤抖,不流一滴眼泪。
她很想就这样抛开一切搭乘某个航班,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她也知道离开宋星河,她这辈子都不会开心了,但也总好过像现在这样互相折磨。
可她舍不得,万丈红尘,她想要的只有他,所以最后,她只是在他们离开后,换掉床单,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然后在某个酒吧的角落里,喝到打烊。
她在那个时候学会用尼古丁和酒精麻痹自己,而这些,宋星河全都不知道。
直到她胃出血住院,她的父母才知道她和宋星河的事。
在医院的走廊里,曾经追求过陈灵菲的医生和宋星河起了口舌,他责怪他没有好好照顾她,他则嘲笑他不要多管闲事。
陈灵菲的母亲听到动静走出来,在听到医生喊他宋星河时瞪大了眼,她冲过去指着他说:“是你?怎么是你,你想要对我女儿做什么,是你爸爸自己要去救她的,你不要纠缠她。”
“纠缠?!”他因中年妇女的这番话激起心中的愤怒,他笑得残忍,“是你女儿倒贴,你大概不知道吧,她从小就他妈的犯贱,我睡她,她反而要给我钱!”
他成功在中年妇女的脸上看到震惊,也看到,层层包围住他们的人群外,裹着病服的陈灵菲抖得好像一张纸片,眼神无焦地望着他,她看起来那样瘦小,好像下一秒就会倒下去。
他朝她走过去,搂过她的肩膀,大步离开,路过垃圾桶时,他顺手将买来养胃的药膳粥丢了进去。
在她的小小宿舍里,她因为发烧昏昏沉沉,有次清醒的时候,宋星河正低头给她换冰袋,动作轻柔,像是在呵护某件珍宝,她几乎就被那样的温柔融化,但她忽然想到之前,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说的那番话,于是她忽然紧紧抱住他。
“宋星河,你没有心。”她咬着他的肩膀,牙齿不停的加深,直到尝到血的味道。
他望着她的眼,好像悲伤地无法自已,他说:“没有心,呵,我要是真没有心,就好了。”
宋星河也许不知道,正是他这样一句话,让陈灵菲忽然原谅了所有,她忽然知道他内心的彷徨与不安,爱上你恨的人要比爱上恨你的人要痛苦的多。
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时常会祸不单行,宋星河接到医院的通知书,勒令他交完医药费,不然即刻停了维持他母亲生命的呼吸机。
他一天打好几份工,终于累倒在某个工地。
等他醒来时,陈灵菲告诉他,她已经帮他缴清了所有的医药费,以后,她和她的家庭会承担起他母亲的费用。
宋星河冷冰冰地说:“这是你们欠我家的。”
从很久前,宋星河就认定,陈灵菲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偿还,许多个夜里,她躺在他身边,她的拥抱,她嘴角的笑,都无关于爱。
她只是在偿还。
7.
如果不是警察亲自上门,宋星河怎么也不会相信,看上去娇娇弱弱的陈灵菲会做那样的事。
她利用自己的职务,伪造假收据,才得以让宋星河母亲的呼吸机继续运行下去。
警察来的时候,陈灵菲刚好去买菜,还未回来。宋星河借着买烟的借口飞快地跑到菜市场门口,拦住了陈灵菲,他接过她手中大包小包的塑料袋,将口袋里的钱放到陈灵菲怀里,这是他第一次给予她东西。
他扶住她的肩,忍不住颤抖:“陈灵菲,快跑,有多远跑多远,不要被警察抓到。”
警察察觉到不对劲赶来时,陈灵菲已经逃脱了,宋星河蹲在菜市场门口,嘴里叼着一根烟,吊儿郎当地冲警察说:“抓我吧,这事跟陈灵菲没关系,是我胁迫她做的。”
他被带去警局,作为嫌疑人被拘留。
他已经做好替她顶罪的准备,如果,如果她听他的话跑得远远的话。
陈灵菲她,确实跑了,可是她跑了一圈,最后跑到了警察局,自首。
她承认了所有的罪行,并强调都是从策划到实施,都是她一人所为。
警察将宋星河带来同她对峙:“你和这个人是什么关系?”
她看了他一眼:“普通朋友。”
“你开假收据的那个病人,是他妈妈,你们真只是普通朋友?”
“他爸爸救过我,我在报恩,就这么简单,如果不是因为我,他爸爸不会死,他妈妈也不会生病。”
“他说是他胁迫你这样做的。”
“和他没关系,若不是东窗事发,他还蒙在鼓里。”
“陈灵菲,你这个蠢货!”宋星河忍不住冲她吼,然后因情绪过于激动,被警察带了下去。
公审结束后,陈灵菲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说来也是天意弄人,判决书下来的那一天,宋星河的母亲也停止了呼吸。
来祭拜母亲的人很少,意外的是,陈灵菲的父母也来了,宋星河以为他们是来闹事的,没想到他们却扑通一声在宋星河面前跪下。
“我们错了,可是灵菲已经还了你,以后,我求求你,不要再记恨她。”
冷漠的少年看着母亲的遗像,很久都没有说话。
8.
也许,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再多的恨,在宋星河的心里,都成了云烟。
从十四岁到二十四岁,他们已经浪费了十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个十年?一双手,都可以数完。
只是恨没有了,爱却依然在。
陈灵菲出狱那年,他们已经二十七岁,宋星河去接她,等到天黑却没有看见。又过了些时候,他辗转得到陈灵菲家里的地址,循着找过去,终于看见了她。
宋星河废了好大的劲,才将面前面黄肌瘦的女孩同记忆中的陈灵菲联系到一起。他原本准备了好多话,但此刻却不知道说什么,他想拉住她的手,却被她不动声色地躲开。
“宋星河,”她说,嗓音沙哑,双手握成拳头垂在身体两侧,有些努力隐忍的激动,“我要结婚了,我在狱中的时候,家人给我物色了个人,人家不嫌弃我,不嫌弃我坐过牢,我即将拥有安定的生活,你为什么还要来打破,是不是,真的要我一命抵一命你才会罢休?!”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他从未想过要她的命,他只是将他的心,不知道在何年何月的哪个时辰,遗落在她的心口。
“陈灵菲,你有没有爱过我?”他问,像溺水之人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
“没有,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亏欠。”
他尝到溺水的滋味,天空灰暗,胸口涌上大片气压,他难受的无法呼吸。
故事,说完了。
8.
“这是他们最后的结局?”老板问。
“嗯,她嫁了别人,他最后也去了别的地方,娶了别人,两人都有各自的生活,或许,岁月早就淹没了他们脑海里的彼此。”
“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老板撇撇嘴,转身从酒柜上取出一瓶酒,推倒我面前,“但是个好故事,值得买这瓶酒。”
我握着瓶身看了看:“醉生梦死?”
“我是王家卫的脑残粉。”他笑笑。
我带着醉生梦死离开时,他坚持送我,走到路口,我同他道再见,他转身离开,像过去许多次那样,没有看到我泛滥成灾的眼角。
其实那个故事我并没有跟他说完全部。
我叫陈灵菲。
七岁那年,因为溺水,将一个家庭弄的支离破碎。
十四岁时,他砸了我一身烤番薯。
十六岁时,他将自己做完的考卷放在我的桌上。
十七岁时,我替他承受了一顿拳脚,第一次靠近他的心旁。
二十岁时,我躺在他身边,度过无数个冰冷的夜,我抽烟酗酒,埋下病根。
二十四岁时,他给我一笔钱让我跑的远远的。
二十五岁时,我在牢里被查出肺癌晚期。
二十七岁时,他问我有没有爱过他,眼神清澈,我几乎就忍不住去拥抱亲吻他,可我还是选择说出那段演习了无数遍的谎言。他爱的人一个一个死去,我不能让他再经历一次这样的痛苦,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曾拥有。
二十八岁时,一直偷偷关注他的我,忽然失去了他的下落,而后几年,我都在寻找。
三十二岁时,我接到病危通知,我以为死前再也见不到他,但或许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让我辗转找到他,他因为一场山难,失去了双眼和记忆,迷失在陌生城市的陌生角落,经营一家小酒吧,卖一种叫做醉生梦死的酒。
王家卫说,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忆太好,但是假如喝了一种叫醉生梦死的酒,醒来就可以忘了从前,那是件多么开心的事。
可是如果回忆是杯酒,我宁愿长醉不醒,那足以温暖我即将来临的,冰冷的长眠。
最无奈的离别,是错过。
而最好的结局,是我目送你离开,在千里之外。
作者ID: 13756630
2016-03-03
鲜花: 0
鸡蛋: 0
返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