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承认我喜欢上他了。

有时啊,有时啊,我就会想。

他会不会喜欢我呢。

不过又想起那些分手的人儿在空间里发的那些消极感慨的时候,

眼眸中的光亮就暗淡了些许。

我可以做到两天不吃不二家,三天不喝牛奶,四天不吃巧克力。

一个月不碰奶油与冰淇淋。

我可以把所有我喜欢的东西与西方的某只小精灵交换,只求让他喜欢我一点点。一点点。就好。

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啊。如飞蛾扑火,死亡前的绚烂与迷离。

 

 

想做他家里的那只慵懒的黑猫,这样每天就可以软软的拦着他,用红红的鼻尖轻轻地拱他,再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告诉他,我喜欢他。


27/10/2016晚 雨水敲打屋檐
作者ID: 12151211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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