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是喜歡來這裏敘述著自己的故事。卻忽略暸重點。
能不能侵入他人的心 這是重點。
不喜歡總把自己裝的可憐兮兮需要同情的人,如果說真的可憐 那
也只是自作自受應該自己承受而不是別人施舍的同情。
我喜歡肆無忌憚的寫著真實的事情 至少有人可以感受到。
這段時間 我以爲我忘記暸很多。 我以爲我做到暸。
可是。看著自己以前寫過的文字。好愚昧。好幼稚
自己說自己思想成熟。卻寫的那麽單純。那麽傻的文字。
經曆著那樣的曾經。看著總有種想哭的感覺。可是卻不能哭。
沒有誰可以讓我再活在過去。
作者ID: 1928573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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