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男生。他眉清目秀,会画画,会拉大提琴,还写得一手好字,他笑起来像春风一样美。

我们成了同桌。他不大爱说话,却喜欢和我说话,人生理想、奇闻异事、八点档连续剧,他一边说一边笑,我就傻乎乎地听着,满心欢喜。

 

他心思细腻,有着浓厚的悲观情绪,而我天性乐观,无知无畏。他写信向我倾诉,信纸折成可爱的形状夹在我的书里,我张牙舞爪写下三言两语,将信纸潦草对折塞进他的抽屉。

 

我们写了上百封信,却从没提过“我喜欢你”或者“你喜欢我吗”之类的。他是姑娘们喜欢的少年,于是断断续续有小恋情发生。他和我说起那些姑娘。我发现,他喜欢的姑娘大体相似:白衣飘飘,长发披肩,恬静淑女。而我显然不是。所以,我把我们密切的情谊定义为“狐朋狗友”。

 

青春的自尊心是如此奇异,我喜欢他,但我只字不提,还故意表现出:我对你没那种意思。

 

后来,我们上了大学,他在江南,我在西南。大二的春天,我参加了一场活动,恰好在他的城市,我去看他。我们坐在西湖边喝茶聊天,我渐渐困倦,靠在椅子上小睡。醒来时,我身上搭着他的外套,他正在唱一首我从来没听过的奇怪歌谣。我问他:“唱的什么?”他说:“你连《越人歌》都不知道?回去翻书。”我反驳:“我要知道它干什么,我不会翻书,只会'百度'。”他说:“那你一定要'百度'。“

而我忘了去”百度“,也不知道《越人歌》究竟是什么东西。已经长大的我,欣然接受了自己是一个短发胖妹子的存在,我喜欢自己的样子。

 

后来,我也恋爱了。

 

再后来,我们毕业了,他去了海南,我留在西南。毕业后的第二个秋天,我失恋,辞职,各种失意。他回来看我。一周后他离开,清晨的天空下有淡淡薄雾,他穿白色衬衣宛如翩翩少年,我们轻轻拥抱,就像拥抱一起走过的青春岁月。

偶然,我在书上读到《越人歌》,原来其中有句:山有木兮木有知,心悦君兮君不知。我一瞬间泪雨滂沱。我在QQ签名写:西湖边唱《越人歌》的少年。

 

他的签名马上换成:少年喜欢姑娘那么多年。

 

我又换成:那些年,姑娘喜欢少年。

 

我们都没有问对方”当年为什么不说“,而是一起大笑。这是默契,是坦然,是终于修炼成狐朋狗友的证明。

闺蜜为我遗憾,她说:”在那样美好的年纪,你们本该有一场美好的初恋。“

我说:”不遗憾。初练难免有初伤,最后都会曲终人散江湖相望,而我们却是友谊地久天长。“

 

有着相似经历的姑娘不只是我,少年也有很多。即使少年和姑娘没有修炼成狐朋狗友,即使不是相互暗恋,多年以后,他告诉你,他曾暗恋你;或者你告诉他,你曾暗恋他;那个听到这份珍藏表白的人,心中定会涌起春风不及的美好。

作者ID: 6317055
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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