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的时候,我特别喜欢用红色的字体。它就像代表着生命一样的顽强的活着,不管未来是不是明天就不见了。

最近自己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每天拖地,然后打着赤脚在房间走来走去。有的时候下午的阳光很温暖,便喜欢一个人站在窗口看着街道上的行人们,各具一色。

偶尔翻起去年或是前年的日记,慢慢回忆。觉得时光过的真快。那些代表我文字的心情突然开始变的模糊不清。笑笑時光,笑笑自己。掏心窝的情感,决绝的离别,背叛的泪水。一切,那么清晰却又那么遥远。

突然想到“瞬间”这个词。启发是某个电视剧给予的。

在这个社会,我们随时都会遇到瞬间,瞬间喜欢上一个人,瞬间爱上一个人,瞬间讨厌一个人,瞬间与某个人分手,瞬间与某个人结婚。而在这样的世界里,除去告诫自己要学会接受,我们并不能拯救这个社会或是这个宇宙。我们都不是神,都只是普通到微薄像一株草都不如的人。草儿还可以春风吹又生,那我们人呢,人命就像一场冒险,如遇不淑,马上就烟飞湮灭。

翻照片的时候,看到隔壁邻居的女儿照。青春,美丽。不知是不是因为年纪的关系,我开始觉得自己变的特别老。不爱说话,不爱娱乐,不爱走路,不爱做任何事情。曾经叫做梦想的东西,现在对我来说就像是痴人说梦话一样。

 

 

作者ID: 7786478
201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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