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你:
此去经年。
我们分离,从中学时到现在,大概有十年之久。不知你是否记得我,我只坦然自己是记着你的。
我在伦敦,这是一个晴好的下午。我趴在公寓前的咖啡馆桌子上给你写下这封信。我想,我大概是不会寄出去的。如果再相遇,我定把它交付于你。
可是那不可能了吧?
今年我24岁,已经快到老姑娘的年纪,还特矫情地给你写这些话。也许人老了就会时常缅怀旧时光——那么,是我患了初老症,又或者说我的心已经老了?
我喜欢靠窗的位子,就像现在,我坐在靠近橱窗的位子。一个人。伦敦的街头并不如想象中热闹,大概是我选择了一个相对寂静的地方。可我却总是认为自己身置中国。就像十年前我坐在教室窗边,一边搓着冻红的手一边看候鸟迁徙飞过。
像降落一样,那些候鸟低空飞行擦过窗玻璃,一伸手就可以触到的距离。
可是也很遥远,就像我和你。
我早已忘记你的样子,或者说面容模糊。直到前几日在箱子里发现中学毕业时的照片,第一眼就看到了你——那一刻我的记忆铺天盖地而来,以至于我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低声呜咽。
看,我只能靠一张泛黄的旧照片回忆起你。
你很干净,名字亦很好听,每次念起都会心生波澜。"我喜欢你是寂静的"这句诗,我记得很牢。
可我们并无交集——就像两条平行线,没有交点。
平素里你见到我总会笑着点头,我故作平静回礼。可谁也不知道我究竟为了什么而愉快——就像乌云密布的天空忽然洒下一道阳光,就像这一刻的我和你擦肩而过,触手可及。
仰望,我认为自己一直在仰望你。
可夏日的某一个午后,我与你并肩走在安静的楼道间。我记得你嘶哑的带着少年清越的嗓音响起:“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我转过头,掉进你漆黑如墨的眸子里。
那句诗我是记得的。拜平日良好习惯所赐,那个柔情亦刚毅男子的<短恨歌>,我已是有耳闻。“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真好。
可我逃了,我再没看你。即使我如此开心,开心到差点儿失去理智。
之后我俩都对这事缄口不提,依旧如常。可仿佛有什么不一样了
毕竟逾越了。
直到毕业后,我再也没见过你。
之后我想,再也找不到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一直到如今,那份悸动仿佛还在我胸腔里跳动。后悔吗,我问自己。当然,但换来的结局,似乎对每个人都好。
无关你。因为暗恋本就是一个人的悲伤,一个人的欢喜,一个人的跌宕起伏。
听说你下周订婚,那么,祝你幸福。

刘奕哲

作者ID: 7058608
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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