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罚学生,剪头发、罚站。根据«刑法»第243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定义为故意伤害罪。2没收手机、mp系列。根据«刑法»第270条,非法占有擅自将其据为己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3偷窥教室后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非法收集、利用、公开他人信息,偷窥他人隐私罪。 老师,别犯法了好吗?
作者ID: 7364447
20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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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罚学生,剪头发、罚站。根据«刑法»第243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定义为故意伤害罪。2没收手机、mp系列。根据«刑法»第270条,非法占有擅自将其据为己有,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罪。3偷窥教室后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非法收集、利用、公开他人信息,偷窥他人隐私罪。 老师,别犯法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