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一直很胆小,
可我还能告诉我爱的人我爱他。
16岁那年,我不顾一切,
丢下他,去了另一个城市,
去他曾经说过的那些我不能体会的奢华。
可是,再后来,我不爱他了,
他说的那些美,不过都是用钱换来的,理由如此简单和牵强
于是辗转反侧,我又回到了自己生活的地方。
发誓,打死我也不离开这儿了。
我再回到学校时,
他身边换了人。
我从他身旁走过,只是淡淡一笑
,那天的阳光似乎比我初次见他时更加明媚耀眼。
17岁,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她有清爽的面孔,和一头短发,
还有一个哆啦的书包。
我偷偷接近她,
然后我大胆剪了短发,男生那种,
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那么大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我也吓了一大跳。
我努力忘记自己是一个女生。
我记得她的笑,
记得她修得不是很整齐的头发。
一直一直都记得,
我也记得我告诉她我喜欢她时,
她眼睛里的惊喜和兴奋。
直到一年后,
她在我的留言板留下这样一段话:
我们曾那么好,
旁若无人拥抱,
隔着人潮微笑,
在拥挤的街道牵着手,
整晚聊天不觉困,
我知道的,
那是曾经的我们,
那么好。
我立刻打她手机。
关机!
我的脑袋如五雷轰顶。
我知道,她决定离开我了
,那么我尊重她的选择。
因为我明白,像这样的恋爱,
有几个人可以坚持。
我一个人的生活,
渐渐习惯,
偶尔听到有人提她,
偶尔,也会听到有人提他。
听说他们在一起了。
18岁的我才明白,
原来,相爱没有那么容易。
19岁那天,
我抽完最后一支ESSE,
还是决定离开。
我带走的,
只有为自己蓄了一年半的头发,
一双细高跟儿,
还有一部单反,
还有她遗落在我家的哆啦的背包,
我想,她不再需要了。
作者ID: 3324949
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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