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一直很胆小,

可我还能告诉我爱的人我爱他。

16岁那年,我不顾一切,

丢下他,去了另一个城市,

 

 

去他曾经说过的那些我不能体会的奢华。

可是,再后来,我不爱他了,

他说的那些美,不过都是用钱换来的,理由如此简单和牵强

于是辗转反侧,我又回到了自己生活的地方。

发誓,打死我也不离开这儿了。

 

 

我再回到学校时,

他身边换了人。

我从他身旁走过,只是淡淡一笑

,那天的阳光似乎比我初次见他时更加明媚耀眼。

 

 

 

17岁,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她有清爽的面孔,和一头短发,

还有一个哆啦的书包。

 

 

我偷偷接近她,

然后我大胆剪了短发,男生那种,

那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那么大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我也吓了一大跳。

 

 

 

我努力忘记自己是一个女生。

我记得她的笑,

记得她修得不是很整齐的头发。

一直一直都记得,

我也记得我告诉她我喜欢她时,

 

 

她眼睛里的惊喜和兴奋。

直到一年后,

她在我的留言板留下这样一段话:

我们曾那么好,

旁若无人拥抱,

隔着人潮微笑,

在拥挤的街道牵着手,

整晚聊天不觉困,

我知道的,

那是曾经的我们,

那么好。

 

 

 

我立刻打她手机。

关机!

我的脑袋如五雷轰顶。

我知道,她决定离开我了

,那么我尊重她的选择。

因为我明白,像这样的恋爱,

有几个人可以坚持。

 

 

 

我一个人的生活,

渐渐习惯,

偶尔听到有人提她,

偶尔,也会听到有人提他。

听说他们在一起了。

 

 

18岁的我才明白,

原来,相爱没有那么容易。

 

 

19岁那天,

我抽完最后一支ESSE,

还是决定离开。

 

 

我带走的,

只有为自己蓄了一年半的头发,

一双细高跟儿,

还有一部单反,

还有她遗落在我家的哆啦的背包,

我想,她不再需要了。

 

 

 

 

作者ID: 3324949
201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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