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撒过最弥天的谎言便是:我从来未曾爱过你。
迷失的倾城月色
文/七微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我从未想过会再次遇见宋朝,在回到这座城市的有生之年。
他就站在街的对面,斜倚在公交车站灯火通明的广告牌上,微微侧头正在点一支烟,深夜里寒风乍起,我甚至能清晰地看见他抬起左手为火机挡风的细微动作。这个令我迷恋的姿势,曾在我们分开后的很多个深夜里入我梦来,而如今我却隔着不到100米的距离得以再次凝望,我揉了揉眼睛,甚至怀疑这只是我的又一场梦境,而整个城市的霓虹与他身后那片热火朝天的喧哗,只是映衬这梦境的一个场景。
因为他们都说,思念一个人太久,便会出现幻象。
可并不是,在我恍惚的片刻,他的身边已跑过来一个女孩,热切亲昵地挽住他的胳膊,仰着头对他展露明媚一笑,她嘴巴一张一阖,大抵是在说等久了吧或者是征询去哪儿吃宵夜这样的问题。
我当然听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对白,只是在这一刻我好似看到多年前的自己,也是这样一蹦一跳的跑到倚在校门口等我下晚自习的宋朝面前,也是这样仰着头,对他说那些话。
然后,我看见他拥住那女孩的肩膀,将他的围巾拆开一半绕到女孩的脖子上,他们转身朝身后的那条小巷子里走去。
一街之隔,却宛如隔了千山万水,他没有发觉我。可我分明记得他曾说过,哪怕是在茫茫人潮里,依旧可以一眼找出我来。原来不只我一人爱说谎,他亦是。
当他们的身影快要消失在我视线范围之内,我猛然回过神来,发疯般地朝马路对面跑去,恰逢红灯,可我已顾及不上,耳畔那阵阵尖锐的喇叭声与急促的刹车声仿佛自动遁去,统统化成我心底深处的一声尖叫:宋朝,你等等我。
那条小巷子窄而黑,没有路灯,当街边的灯光渐渐消失在身后时,我心底的恐惧才油然而生,我走的跌跌撞撞,早已失去了他们的踪迹,而脚上那双5CM高跟鞋却不争气地将我摔在了地上,屁股落地时感觉到一阵潮湿的凉意,大概是白天的一场大雨积了水坑。这凉意与脚踝处传来的钻心疼痛,在刹那间将我出窍的魂魄拉了回来,也生生折断了我所有的勇气。
我没有再追过去,只是怔怔地坐在那处低浅水坑里,任冰寒刺骨的冷水一丝丝浸透我的裤子,以及神经。
而不远处的天幕中,次第绽放出一簇簇绚丽的烟花,还隐约可以听见人群的欢呼声与尖叫声。
那是2008年最后一天的最后三分钟,在全城人欢呼着等待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刻,我却拼尽全身力气,用来追逐一个早已在四年前便已离开我生命里的人。

【我用两句谎言拉开我们之间的故事。】
第一次靠近宋朝,也是这样一条幽暗的小巷子里。
那是2004年初夏,我想我一定是神经某处忽然出了点问题,才会做出那样疯狂的一个举动来。没错,我跟踪了在当时还是陌生人的宋朝。
那晚我偷偷翘了抑闷的晚自习,跑到录像厅看了部香港喜剧片,一个人在那间狭窄的小小包间内,一边不顾形象的大笑,一边大颗地掉着眼泪。
从录像厅出来后,时间还早,晚自习尚未下课,翻墙而出是迫不得已,当年我念的是寄宿制私立高中,管理甚严,除了周末,每天只有早中晚三个不长的时间段能够自由出入。为了能够光明正大的走进学校,我需要在外面游荡到晚自习结束,我决定去附近的小超市打发时间。
转悠不到三分钟,便觉得无趣,随便从货架上拿了几包吃食,便往收银台去结账。是在偏头的瞬间,便看见宋朝正在收银台旁挑口香糖,他微微侧着脸,睫毛又密又长,在日光灯的照耀下投下一片淡淡阴影,我一时看得呆住,连掏钱包的动作也变得迟缓起来。
其实那并不是我第一次遇见宋朝,在此之前,我遇见过他很多次,在学校外的网吧,在吃早点的面馆,甚至偶尔在路上还会擦肩而过。可却是第一次与他隔的那么近,近到仿似可以听到他轻微的呼吸声与闻到他身上才沐浴过后散发出来的淡淡薄荷清香。
天知道我那一刻发什么疯,竟然在他选好口香糖买单时对他说:“我钱包丢了,你可以帮我一起付了么。”我原本就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开口,所以语气里便丝毫未带请求的成分,可宋朝却只是看了我一眼,楞了下,便将我的东西全部扫了过去,对老板说:“一起吧。”这下轮到我愣住了,没想到这年头还真有人心肠这么好的,我睁大眼睛瞪着他连句谢谢也忘记说。
那是我与宋朝说的第一句话,却是一句谎言。
若能就此打住,我想我与他之间,永远只会止于一句话的缘分,便也不会有日后我带给他的那么重的悲伤。可我却在他出了超市走进对面的小巷子后,悄悄地跟了过去。
那个时间段,巷子里除了一前一后的我们,再无他人经过,四周安静的我能听见他缓慢而富有节奏的步伐,一敲一打地叩在我心间,令我感觉到某种近乎病态的兴奋,是的,我觉得既刺激又好玩。
最后他停留在一处低矮的平房前,我隐匿暗处,看着他开门拉灯再将门关上。我傻傻地站在门外有一分钟,忽然觉得无聊极了,我以为当人在难过到极致的时候,找点刺激的事情便能让自己心里好受一些,可没有用。那片刻的欢乐过后,涌上心头的,只会是更深的悲凉。
我转身,打算离去。就在那一刻,屋子里忽然传出一段悠扬动听的旋律,我分辨不出是吉他抑或是贝斯。可那清浅舒缓的乐声却令我再次驻足,吸引我不由自主地缓步靠近窗户,索性将那包吃食丢在地上,人也跟着席地而坐。
初夏的夜带了点凉意,小平房前栽植了许多辨认不清的植物,微风拂过,发出细微的呢喃软语,契合着房间里一曲又一曲音乐,我靠在窗台下恍惚地睡了过去。
我是被宋朝推醒的,在第二天清晨。
后来宋朝说起那天早上的情景,依旧心有余悸,他说我就像一只浑身长满了刺的小刺猬。在他简洁的描述里,我大致可以拼凑出一副无比萧杀的情景图出来。他说他一打开门便被我吓了一大跳,窗台下抱着一大袋零食蜷缩着的姑娘,怎么看也不像流浪儿。他犹豫地上前拍我的肩膀想要叫醒我,在他手指刚触及我的身体,便被我高分贝的尖叫以及锐利的指甲震得退出几尺之外。
我醒过来,入眼便是带着怒容呲牙咧嘴的宋朝,他的脸被我指甲划出一道带了隐约血印的痕迹。我陡地站起来,有点不知所措。
“你干吗睡在我家门口?”他的语气自然好不到哪儿去。我看着他,心里琢磨该以怎样恰当的说辞来解释这件事。可最后我却说了个几近怪诞的理由。
“我大概又梦游了。”我说。然后在他无比惊诧的表情里飞快地转身跑了。
那是我对宋朝说的第二句谎言。而我们的故事便在我随口而出的谎言里拉开了帷幕。
【谁在说着要忘记,谁又在一再的提及。】
那天我的运气真的有够背,刚走到校门口,便看见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吴芳菲女士从学校里走出来,我转身想跑,可已经来不及了。
“林凉。”她隔着铁门厉声叫住我。
我木然地回头。
“你一大早不在教室里上早自习跑哪儿去了?”
“吃早餐。”我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看着她。
她扬了扬眉,我知道她不信,我也没指望她相信。
“好了,不提这个,你陪妈妈再去吃点好吗?”她的语气忽地放软,又伸出手来想摸我的头发,我身子一闪,轻巧地便避开她的手。
我跟在她身后走进附近一家早餐店,她点了两份稀饭,落座的时候她蹙着眉盯着凳子看了良久,从包里掏出纸巾擦了又擦方才迟疑地坐下来。我冷眼看着她一连串动作,是呵,高贵的吴女士只怕从小到大在这样简陋又脏旧的小店吃早餐的次数不会超过五次吧。
“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她只吃了几口稀饭,便放下了调羹。
“你是指跟着你移民,还是我的抚养权归你。”我一边喝粥一边头也不抬地说,声音冷静的仿似这只是一个诸如“今天早餐吃什么”的问题。
“你明明知道,若你选择跟我,那么势必就要跟我一起去澳洲生活。”
“我不会出国的。”我仰头将最后一口稀饭喝尽,而后起身,往店外走。
“林凉!”她追了过来,依旧试图说服我,“我这全是为了你好,谁愿意去异国他乡生活,若不是因为你……这么多年过去,你始终无法忘记那件事!我跟你爸吵了这么多年,我没有其他的办法,我想或许给你换一个环境,你会否快乐一点……林凉,你不要再任性。”说到最后,她的语气里透着股浓厚的疲惫。
我停住脚步,蓦然回头,冷冷地盯住她,良久良久,忽而笑了,我说:“谢谢你了,还有,恭喜你终于从婚姻的苦海里挣扎出来,顺祝你在美丽的澳洲生活愉快和美!”说完,我利落地转身,扬长而去。
不用看,我也知道身后的人已被我气得一脸铁青。可她一定不知道,转身的刹那间,我的眼泪便不争气地往下落,心脏仿佛被什么揪住一般,扣扣一九三九零零六三五八,撕扯地痛。她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亲的人之一,也曾是我最信任的人,可如今,我却在用如此刻薄的语调对待她。我想爱与恨的界限真的只有一线之隔,这么多年,我被这根线缠绕纠结的快要窒息,而冷漠与伤害,便成了我面对她时唯一的表情。
那一整天的课,我都上的恍恍惚惚。下午放学时,我刚一走出教室,便看到等在走廊上的父亲。我顿住脚步,心想今天到底是什么良辰吉日,这一对昨天才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夫妇,竟表现出异常的默契,你方唱罢我登场。
“小凉,我帮你跟班主任告了晚自习的假,一起吃晚饭吧。”父亲见我不动,便走了过来。
我没做声只是点了点头,我知道他为何事而来。
时至今日,我反倒成了他们争相抢夺的宝贝,可殊不知,他们带了愧疚自责甚至故意讨好的强烈爱意,令我多么诚惶诚恐。他们愈对我好,便时刻提醒着我那一段永远都无法忘掉的梦魇,我甚至觉得,这样多的关注与疼爱,是用耻辱换回来的。
【他说,嘘,别怕,我只是想让你睡得舒服点而已。】
我没想到宋朝竟会找到学校来。
我隔着老远便看到他站在校门口与保卫在说着什么,我心想完了,他一定是要找我麻烦,我迟疑着到底是走上前去还是先避一避。可宋朝却忽然发觉了我,他对保卫说了声便跑到我身边,我下意识地身体就闪了闪,我怕他也给我脸上划出一道指甲痕来。
显然的,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见了我的动作,楞了下忽地就笑了,“你还真是只小刺猬呀。”然后将一个小本本递给我,“你的学生证,早上落下的,还有这个。”又扬了扬手中那袋子我忘记拿走的零食。
“谢谢啊。”我接过东西,很不好意思地指了指他的脸,我的指甲还真歹毒,那条抓痕在他脸颊上尤为明显,还结了一条细细的痂。
“没事。”他无谓地耸耸肩,而后跟挥了挥手:“爱梦游的刺猬姑娘,再见。”
他这个称呼令我一愣,旋即反应过来,原来他真的相信我是梦游到他的门口。他看起来比我大,却真是单纯的家伙,还这么善良,不仅不计较我抓伤了他,还特意跑来给我送丢失的学生证。
“喂。”我忽然开口叫住已转身走出几步的宋朝,“我请你喝酒好不好?”
那晚的后来反而是他请我喝酒,他带我去了他上班的酒吧,他是酒吧里驻唱乐队的贝斯手。
长这么大,我头一次来酒吧,也是头一次听现场乐队演唱。宋朝的同伴们见了我便打趣他,“宋朝,你从哪儿拐了个未成年的小妹妹来呀。”宋朝只笑不理,将我安排在靠近舞台的位置,而后给我点了一杯软饮。可当他一转身,我就叫服务生又给我点了半打啤酒过来。饮料多没劲,今晚我只想一醉方休。
我一边灌啤酒一边定定地望着舞台,沉醉在演出里的他们看起来很快乐的样子,令我羡慕。站在宋朝身旁的那个女主唱兼吉他手帅气又不失妖娆,可我不喜欢她一边摇头晃脑还一边偷偷朝宋朝抛媚眼,她一定以为没人看见,可我坐的这个位置恰恰将她所有的动作都尽收眼底。
当宋朝结束工作下来找我时,我已将那半打啤酒全数灌进了胃里,头晕脑胀的趴在桌子上,我抬头看他时便感觉到有无数张他的脸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他的眉头微微蹙起,看着我叹了口气,而后回头跟身后的水莎说了句,“今晚不能一起改那首曲子了,明天吧。”哦,对了,水莎就是那个既帅气又妖娆的女主唱。虽然我醉眼朦胧,可我还是捕捉到水莎在那瞬间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走出酒吧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我的步伐开始变得紊乱,可一旦宋朝想要伸手来搀我,我便条件反射般地一个激灵将他狠狠推开。他没法子,只得若即若离地跟在我旁边,一边孜孜不倦地问我:“喂喂,小刺猬,你得告诉我你家在哪儿呀我才好送你回去。”
真要命,酒量差的人喝个啤酒竟也后劲如此之大,我的头愈加昏沉,感觉要爆炸,而他询问的声音嗡嗡地令我心里乱糟糟一片,我随口便回答他说:“我没家,我是孤儿。”
这是我对宋朝撒的第三个弥天大谎,可在当日我却说得那么轻轻巧巧,我从未想过对于我来说那些能够带来平静的生活幻象的谎言,之于宋朝,却是无法原宥的罪恶。
那天的最后是宋朝将我抗回了他家,据他说我在回答完他那个问题后,身子便直挺挺地往前倒,幸亏他眼疾手快一把拽住了不醒人事的我。
我是在下半夜被噩梦惊醒的,猛然睁开眼便看到床边趴了一个人,我下意识地尖叫一声,急切抓过来的枕头还未扔出去,便被宋朝一把捂住嘴巴,“嘘!别怕,我只是想帮你把蜷缩成一团的脚放平,这样子睡得舒服一点。”他的声音很轻,还带了点将醒未醒的迷蒙,双眸在暗夜里一闪一闪,灿若星辰。刹那间,我仿似可以听到自己狂乱的心跳声在暗夜里欢快地舞蹈,那么急促。
“因为是孤儿的缘故吗,你时刻都这样充满了警戒与防备。”过了一会,他的声音里又轻轻地响起。他睡地铺,离床仅咫尺距离,我却觉得他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虚无缥缈的令我落泪,这个傻瓜,竟然又一次轻易地相信了我说的话。我没有做声,只是用被子死死地捂住头,生怕他听出我呜咽的声音。

【他赠我的那一场月色倾城,足以照亮我往后的每一个生日。】连续两晚没有回宿舍,寝室长问我缘由,我故作惊讶反问她:“我家里有事,我爸给我请假了的,老班没跟你讲吗?”“喔,这样啊。”她对我的话丝毫未有怀疑,只是提醒我说:“最近生活部查寝很严,你注意点。”私立高中就是这样,制度既严格又死板,当初我宁可放弃全市最好的附中而选择来此,无非也是因为这边可以寄宿,就算是暑假,也可以留校。但我才懒得管这么多,照样每天翻墙出去到酒吧看宋朝他们的演出,有时候翘了晚自习,但大多时候我都会在晚自习结束后再去找他,因为他每次见了我都会赶我走,他说你都已经高二了,功课势必很紧才对。“我成绩很好的,每次考试都年级前十呢。”“哟,小刺猬姑娘真厉害!”宋朝便半戏谑半认真地夸我,认得之后,他从未叫过我的名字,但我真喜欢听他用十分宠溺地语气叫我小刺猬姑娘,那让我觉得我在他心里是与众不同的。可其实,我的成绩糟糕的要命,估计考一所普通大学都难。但宋朝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相信,这令我欣喜的同时却又是那么悲伤。七月来的时候,母亲终于还是飞去了澳洲,临走之前,她来学校找过我,她说你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主意,我等你。她走的那一天,我躲在机场的角落里,看着她一步一回头地进安检,却始终没有跑上前去给她一个告别的拥抱。很多时候,我痛恨极了自己这样拧巴的性子。整个暑假补课之余的时间我都与宋朝混在一块,我就像个跟屁虫似的跟在他身后转,他拿我没办法,因为我总可怜兮兮地告诉他说,我没有别的朋友。可他再三警告我说不准喝酒,还特意嘱咐酒吧里的侍应不要给我拿酒,他说女孩子醉酒特别伤身。我知道他是真的关心我,可当我发觉自己越来越依赖他的时候,我感觉到深深的惶惑与不安,他越对我好,我便越害怕失去。水莎见了我,总爱冷冷地瞅着我,她说林凉你怎么这么闲,不是都要高三了吗。我知道她特不待见我,我还知道,她一直对宋朝心怀不轨,就好像我一样。暑假最后一天,是我的生日,母亲打了越洋电话,父亲照样在满世界飞来飞去忙着他重视若生命的事业,如往年一样差秘书送来一张信用卡。我捏着那张金灿灿到冰冷的卡片,无悲无喜,只觉得应了当日对宋朝说的那句话,我仿似真成了一个孤儿。晚上去酒吧订了个包间,叫了一桌的酒与吃食,等待宋朝他们下班。我想我挥金如土的架势一定把宋朝吓倒了,进了包厢他一声不吭地望着我,也不与其他人拼酒,良久才坐到我身边轻声问:“林凉,你哪来这么多钱?”我被他盯得发毛,最后反而笑了,我凑近他的耳边,低声说:“如果我说我其实是被有钱人包养的,你信吗?”他陡地站起来,厉声喝道:“你不要开这样的玩笑,你知道我会当真的!”现场原本热烈的气氛忽地就变得异常静默,在场的人面面相觑,我甚至看到水莎的嘴角扯出一抹幸灾乐祸的冷笑。“好了,骗你的啦,今天是我生日,我用得到的奖学金请你们呢。”我拉了拉宋朝的手臂,他的神色这才缓和过来,他坐下来说:“你怎么不早说,我好给你买礼物。”我没做声,心里却难过的要命,我又对他说了谎。直到此刻此时,我方才深刻体会到,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来圆的亘古真理。从酒吧散场后,宋朝非要带我去一个地方,他借了鼓手阿非的摩托车,一路载着我往郊外去,过了许久,最后停在一条小河边。宋朝拉着我坐在河边的草地上,而后给我弹唱了《灰姑娘》,他说:“小刺猬,这片月色与这首歌,就当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了,希望你以后的每一个生日,我都可以参与。”月色倾城而下,淡淡地映在他的眉眼之间,他的吻带着无限的温柔,就那样猝不及防地落了下来,我的眼泪也在那一刻轰然滑落,那么凉。“对不起……对不起……”宋朝忽然吓住了,他仓皇地望着我,一脸懊恼与不知所措。我却只是拼命地摇着头,眼泪止也止不住的往下落,要我如何告诉他,我并不是因为生气他的鲁莽,我此刻的心境,复杂到难以言说,我原以为这辈子都无法跨越心里那道梦魇般的障碍,我惧怕男生,惧怕与他们身体接触,只要有男生一靠近我身边,我便如一只刺猬般竖起全身的刺,心惊胆战地防备。而如今,我终于可以像所有正常女孩子一般,接受自己喜欢男生的拥抱,以及亲吻。“我爱你,宋朝。”所有想说的话,所有对他的感激,在最后,便化成一句最情深意切的表白。【我对你撒过最弥天的谎言便是,我从来未曾爱过你。】父亲亲自将我送到阿非的住处。我不知道自己在门口徘徊了多久,才鼓足勇气敲门。宋朝打开门望向我的刹那,我的心脏蓦然缩紧,针扎一般地痛。短短一夕之间,他竟憔悴至斯,眼睛里布满了血色,头发凌乱,神色略显苍白。我咬住嘴唇,怔怔地不知该如何开口。沉默,良久的沉默。我们就那么彼此对望着,仿佛一夜之间,我们从最亲密的恋人,变成了陌路。最后,他将我让进了屋子里,而后给我倒了一杯水,一半开水再掺一半凉水进去。我只喝温开水的习惯,对他说过一次他便一直记在了心上。刹那间,我的眼泪差一点便要落下来,我仰起头,拼命地忍住。“林凉,只要你说出一个非要骗我的不得已的苦衷,我就相信你。”最后,宋朝轻轻地开口,他眼神灼灼地望着我。我偏头,不敢再与他对视,到如今,他竟然依旧愿意给我机会,说他会相信我。他不知道,我宁愿他骂我吼我不理我,那样,我的难过至少会少一些。“不,宋朝,从一开始,我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的。我压根就没有什么梦游症;我的成绩十分糟糕,奖学金向来与我无缘;我把自己说成孤儿是因为想要获取你的怜悯……还有,宋朝,你听清楚了,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我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被裂帛成一丝丝碎片的声音,那么痛,痛到几乎失去知觉。我想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宋朝那瞬间的表情,悲伤,绝望,愤怒,不可置信……种种种种。我飞快地从他的身边跑开,我怕自己多待一秒钟便会溃不成军。我一边跑一边落泪一边给父亲打电话,歇斯底里地冲他喊:“你别忘记对我的承诺!”是的,我答应了父亲的条件,因为他找到了适合宋朝母亲的肾源,而且他说他会以匿名的方式来承担手术所需的一切费用。若不答应,他将追回那笔我偷出的钱,而且会使尽一切手段,造成一场宋朝教唆我行窃自家父亲的假事实。我相信他说得出,做得到。我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可既然怎么选都将失去宋朝,那么至少我还能为他做这最后一件事。当晚,我便拨了母亲的电话,我再也没有一丝力气在这个城市待下去。我刚在电话里喊了声“妈妈”,便听到电话那端她传来的阵阵抽噎声。八年了,自那件事之后,我再未开口叫过她一句妈妈。在十岁那个冬夜发生的场景,我那么努力想要将它从记忆中踢出,可无数个梦魇中的情景再现,浮光掠影却又是那么清晰:我看到自己瑟瑟地蹲在校门口等母亲来接,天一点点黑下来,寒风冷冽地刮在我的脸上,饥寒交迫……我看到门卫室的那个老头走到我面前,他给我面包,拉着我的手走进他那间狭小而漆黑的卧室里……我看到自己像一只绝望的小兽般发出呜咽的声音,死死挣扎他游移在我皮肤上的肮脏手指……我看到撞门而入的母亲,她愤怒的脸,她泼妇般地与那个人厮打在一块……而后是母亲与父亲无止尽的争吵,他们摔一切能摔的东西,父亲怒吼着,麻将麻将,你怎么不死在麻将桌子上。母亲尖叫着,我不是打电话给你的秘书叫你去接嘛,你的眼里永远只有你的生意最重要。可有头有脸的父亲,势必不会将事情闹大,他们冷静之后的选择仅仅是给我转了学校,我坐在母亲身旁,听着她以那么平静的语调对校长说及转校的理由,她信口捏来的谎言,说得那样理直气壮。也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发觉,谎言竟有这样大的魅力,可以粉饰太平,将生活表层那所有的动荡、不安以及凌乱,包裹在一个幻想的世界之中,还以平静。这样的想法,在十岁的我的心里,渐渐根深蒂固,植入血液,衍生成一种说谎成性的病态。我之所以答应父亲的条件,不仅仅是我知道宋朝爱他的母亲胜过自己的生命,更甚的是,我不确定自己在往后可以对他做到绝对的坦诚相待。而我自十岁之后撒过那么多的谎,从来未觉羞耻过,也从未想过这会给我往后的生活埋下这样惨重的隐患,我想我与宋朝原本相爱,却不能善终,一定是上天对我的惩戒。我对他撒过无数次谎,不在乎再多说一次,可是他不会知道,我对他撒过最弥天的谎言便是,我从来未曾爱过他。而他曾许我的那片倾城月色,我虽无福与他共享,可我相信,在往后每一个清寂的夜晚,它都足以照亮我整个内心,令我不再孤单 .

作者ID: 4075903
201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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