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篇文章使天籁的讨伐文 因不知在哪里发表 ,只好发在此处。
本人网名天籁,Q号:2459520706,欢迎去我空间查正和监督。
我是去年五月份开的 腾讯QQ空间。
上网以来,一直对网络怀着敬畏的心,没有想过要收获什么,只是凭着对文字的爱好与执著,秉着不抄袭、不模仿、不涉黄、不涉政的原则,小心翼翼的经营着自己的空间。
偶尔一两次引用,也是经典,从不敢在网络上引用谁的文字。用拙劣的语言,诉说着自己的心情。
就这样,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精炼的语句。就凭着一份无知者无畏,发表着一篇篇拙劣的文字。本人于2012年11月25日发表本人原创日志《一滴红颜泪,万里山河碎》。于2013年1月19日发表了日志《我前世的落花,葬在你今世的天涯》。
两篇文章均在我腾讯空间日志的第一页,本人承诺,绝对原创,没剽窃,没模仿,没有依照谁的题材。文笔虽然粗糙乏味,然字字句句皆出自我心。
前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利用腾讯搜索和社交搜索,输入我那两篇日志的题目一搜,结果令我大吃一惊,我那两篇文竟被冠以不同的名字在近七十家网站多个贴吧发表,大部分标明是文章的原创。
从那天起,我和我的网友就去他们空间留言,甚至不惜加他们为友,要求撤贴,希望事情能得到妥善解决。也有一部分删除的,但大部分,有置之不理的,有封闭空间的,有删除我加友的,也有删除留言的。
我想这些人也是弱智的,偷我一个寂寂无闻的人的不入流的文字有什么用,不如抄袭人家名流大儒的文字,这样,不用十年寒窗,就能轻易的拿到诺贝尔文学奖,不是更好?
为了网络的公平正义,现以日志的形式公布拒不删贴者的网名Q号,并在适当的时侯,粘贴到各网站,直到 他们删除,删除一个,我就在这里删除一个。删贴是唯一途径,此事零容忍,无妥协,没商量。
第一名:红韵诗羽(Q号:86178679),网站用名:诗岩羽。
此人于6月24日署名自己原创把我的原创《一滴红颜泪,万里山河碎》发表在九九文章网。又于6月25日把我的原创《我前世的落花,葬在你今世的天涯》分别发表在双彩论坛,散文吧,散文网,天涯社区,抒情散文,麦兔文学网,公开公平网,钟爱散文,博文锦共十个网站。
我曾去此人空间留言,但在第二次留言后,他空间我再也进不去了。此君窃我两篇文字发在多个网站,把此君名列榜首,倒也没有委屈他。
第二名:渠慎鹏,Q号不详
此君于6月29日分别在合论杂谈,深圳房地产信息论坛 。还有于 7月16日在灌水专区。 龙门茶社。猫贴贴,网易论坛,灌水贴图。近期9月10日又在 卖家生意经。 淘宝帮论等各网站贴吧发表。
此君使用题目为《渠慎鹏:我前世的落花,葬在你今世的天涯》。把此君名列第二,应该没有委屈他。
第三名:昨天来过。Q号不详
昨天来过声明,本人系此作品的著作权人,本人同意“红袖添香”网及“红袖添香”所属合作的网站,平台和媒体发表此作品。本人授权红袖添香独家行使此作品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未经红袖添香或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转载。本人同意红袖添香向其它媒体推荐此作品。如传统媒体(如报刊,杂志,图书等纸质媒体)有意刊载,请红袖添香及时联系我,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本人保留个人向传统媒体直接投稿的权利。
这是网名叫“昨天来过”的人就《我前世的落花,葬在你今世的天涯》一文给红袖添香网的授权书。这是他的授权书的原文,一字不差。
常言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句话在此君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和印证。此君不但窃我的文章于6月29日发表在红袖添香网,大言不惭说自己是著作权人,还说不经他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转载。真真正正不知廉耻为何物。
也正是此人的授权书,坚定了我坚决打击文贼的决心。本人的朋友曾就此事数次向该网站举报和反映,结果遭到该网站的阻拦。
像如此欺世盗名之辈,把他名列该榜第三名,还真有点委屈他。
本文待续,我将不遗余力的对网络文贼实施打击。第二批到期顽抗者将继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