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rl
我仍微笑
只是在我笑时
眼里再没有你的样子
而你
却只在我心底
当我悲伤的时候
默默地记起
尽管
窗外飘着你喜欢的雨
图书馆就在游泳池的旁边,就是健身房C26对面,C26,对了,我竟然不知道图书馆所在的那栋楼是几号。
……
但那是我每天都会去的地方,那儿是我的乐土,我喜欢坐在文学区左手边第三排靠窗户的位置,因为在我看来那里有图书馆里最温柔的阳光,尽管在炎热的夏季,图书馆墙壁上宽大的蓝黑色的毛玻璃也足以将暴躁的阳光驯服得乖戾。
我喜欢徘徊在一排排书中——琳琅满目,中指指尖划过每本书背,感觉到它们活跃,舞动的生命气息,那么真实,令人欣慰。
我喜欢静静地捧一杯妈从老家浙江寄来的自己家里种的龙井,翻一些书,多是作者自述、回忆录之类的,体裁多样,散文或者小说形式的,我总能在书中瞥见自己的影子,自己不擅长写东西,不会表达,算是借别人的书来慰藉自己浮躁的心灵吧!
我喜欢翻书时偶尔稍稍抬眼便看见窗外清澈热闹的露天游泳池,被隔在玻璃后,像一部无声电影,视线里是人们嬉水的热闹场面,耳朵里却是图书馆里只听得见翻书声的安静。远处草地上散落而坐的情侣们,此时也显得更加安静、甜蜜。我时常被这样的场景所迷恋着,发呆。看着别人的幸福与快乐,独自坐在二楼图书馆文学区左手边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大喝一口茶,不自觉地微笑。
我喜欢,日子就这样,淡淡的,淡淡的……
我喜欢……
咦?我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对面这个陌生的男孩。
二十岁,说爱,其实是件很奢侈的事,所以,对于他的,应该只能是喜欢吧!
他给我的感觉,是干净明亮的。永远都是白色的T恤,有着独一无二的简单而精致的图案,我相信那是独一无二的。浅蓝色的被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白色的布鞋,白色的鞋带永远一尘不染。
他给我的感觉,又是带着一股无以言状的邪气的。
嘴里都有西瓜味的益达,嗯,是西瓜味的,我确定。手边总有一瓶统一绿茶,耳朵里永远都塞着耳机,微笑的时候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清澈而诡异,眼底似乎流淌着紫罗兰色的光芒,透出一点点不易察觉的孩子气,紫红色的头发在阳光或日光灯下泛着媚色的红光……
他就在我对面,离我不足40厘米的桌子对面,我甚至听得到他耳机里传来熟悉的歌声:so should itmatter,what I do or what I’vedone……西丝儿的歌声,温柔而激昂;舞动精灵乐团女主唱Verena富有磁性略带沙哑的声音;也有克莱德曼温柔的带着淡淡哀伤的钢琴;还有帕格尼尼,那个意大利小提琴演奏家近乎绝望的哀伤……
声音这么大地听着音乐还能认真看书,而且看一本书的时候听的音乐时而悲伤绝望,时而轻快激情。
我竟然观察他如此细致,我都成花痴了,我苦笑。
不过他的确是怪怪的,或者说,很特别,可不是?至少在我眼里是的,在我这个‘花痴’眼里。要不然我怎么会喜欢上他呢?
尽管,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
尽管,我都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
尽管,我都不知道,他会不会有一点点注意到我,在我精心安排的‘偶遇’下,每天下午在图书馆坐在他对面坐了二十七天的我。
从开始遇见他的那天起,也许他不会知道,不会记得,不会在意这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图书馆里的一次陌生人之间的擦肩而过……
然后的日子里,我便喜欢上了坐在图书馆文学区左手边第三排靠窗户的位置,因为我知道,他总会坐在我对面,第二排的位置。然后,我发现他总在下雨的天气来图书馆,好在深圳的雨很‘勤快’,我便隔三差五的能和他‘偶遇’,然后和他静静地坐在一起,度过美好而短暂的四个小时零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下午两点半,他总在这个时间出现,然后六点四十离开。后来的日子,我竟然很奇怪的每天都能见到他,往日晴天里没有见过他的。不对,不是奇怪,应该是惊喜。也许老天是被我感动了吧!我自顾自地想着,不由得内心一阵小小的喜悦。这个时候,才发现一直雨天不出门的我竟然雷打不动地不管刮风下雨往图书馆天天跑,此时已过了半个月之多。我想,喜欢他的同时,我已开始雨天了。
就像现在,窗外的雨又婆娑着飘起来,我静静地注视着,深圳的雨在我心底变得美丽可爱起来。
在这二十七天里,我所读的书,是他读过的,从张小娴《最短最长的恋歌》到明晓溪的《一枝花影》,从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到安妮宝贝的《告别微安》,从九夜茴的《初恋爱》到路内的《追随她的旅程》,还有《左岸纯情,右岸媚色》,还有……
这二十七天我陪他看完了最后一排书架上第一层的所有书。
当我看到他读《孤单的人总说无所谓》的时候,他哀伤的眼神就那样深深地,不知不觉印在我心里。
我对面熟悉而又陌生的男孩,你可知道,我多想倾听你内心的难过,哪怕仅仅是像一个朋友一样,抚平你内心的忧伤。可是,我什么都不能做。你就做在我对面不足40厘米的地方,而我却分明感觉到我们之间海角天涯,天各一方。
想到这里,心里莫名地难过起来,喉咙一阵堵塞,然后我看见液体状的东西猝不及防滴在洁白的桌面上,我竟然哭了。
我竟然哭了,为了一个不知名的男孩。
我赶忙收拾东西匆匆离开了。
对面陌生的男孩:你可知道?那是我唯一一天在你离开之前离开,坐在你对面陪你看书的第二十八天。
走在走廊上,眼泪却没有停止,脑海里始终浮现、挥之不去的仍是你托着下巴将头望向窗外落雨纷纷里哀伤迷离的眼神,那种眼神,令人心痛。
落雨的傍晚,在这个炎热的夏季,其实还是闷热的,而我却分明感觉到一丝丝冰凉。
那天晚上,我没有上班,请假,回宿舍。
然后,我失眠了。
躺在床上碾转反侧,心里暗骂自己没用:喜欢他,就去跟他表白啊!……可我始终是没用勇气,心里另一个声音说:他那么帅气,那么特别,一定有不少女生喜欢他吧!如果我说了,会不会以后连坐在他对面和他一起看书的机会也没有了?就这样就好吧!至少,我还能够每天和他呆在一起,尽管我们不曾说过一句话,但这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想到这里,内心不禁宽慰了许多,不知道什么时候终于沉沉睡去。
之后的两天里,我没有去图书馆,说不上为什么,或许,我害怕再见到他了,再见他的话,我会责怪自己的不争气。后来我在办公室整理档案的时候,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关于他的资料,他的住址,他的线别,部门,电话号码……尽管说好不去想他,但一下子知道了关于他的这么多,内心还是不免激动。也有些许失落,那就是他明天就要回郑州了。
明天,八月六号,阴历七月七日,情人节。
下班后我去了的图书馆,径直在文学区最后一排书架上找到那天他才开始看的书《孤单的人总说无所谓》,翻开书,果然有鲜明的三角折页,那是他惯用的‘书签’,我拿出笔,在书的最后一页写上:情人节快乐。然后下边署名‘刘’字。
我想,他会不会知道我姓‘刘’呢?
Boy
我仍坐在靠窗的位置
只是在我望向窗外时
不再有记忆里落雨纷纷的美好画面
这晴天里少有的一丝阴霾
早在我看书的不知不觉中
被风吹走
不过
我想我已经开始喜欢晴天了
图书馆在C24二楼,C27后面,C27一楼有间超市,每天下午去图书馆之前,我会先去超市,买一盒益达,西瓜味的,一瓶统一绿茶,这件小事办妥之后,出超市门右转,走一段不太长的过道,绕到楼后面,在两点半左右坐在图书馆,文学区左手边第二排靠窗户的位置。
其实,我以前很少有吃口香糖,那天在宿舍,我跟LARRY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
“然后呢?”LARRY似乎饶有兴致。
“然后我不知道怎么接近她,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老大,你让我怎么说你”LARRY似乎对我失望极了,其实我对我自己也很失望。
“那”,LARRY张开嘴指了指被他嚼得痛苦不堪的口香糖,“这个,益达。”然后在我面前闭上眼极其陶醉的扭一圈,嘴里还振振有词:“有益达,彼此更亲近!”那感觉,就仿佛他成了益达的代言人。
这小子又跟我臭屁。
LARRY是我的铁哥们,虽然皮肤有点黑黑的,但人长的很帅,有点古天乐的味道,在美女面前嘴巴永远跟抹了蜜似的,身边花花草草,前赴后继,不计其数。所以我向他求助,但面对他这样不正经,我只能是苦笑,谁知这小子还没完了,陶醉完之后又从口袋里拿出一盒口香糖,庄重地站在我面前,满目深情,学着娘娘腔“你的益达。”我的天,我彻底崩溃了。
LARRY虽然跟我不正经,不过他的无厘头‘计策’倒给我一点启发,我幻想着哪天与她搭上话,然后递给她一片益达,但绝不会像电视里那样肉麻地来上一句‘你的益达’,那太离谱了,不把她吓跑才怪。
后来我就真的每天雷打不动地去超市买一盒益达,柠檬和葡萄都太酸,我买西瓜味的。幻想着哪天和她搭讪,但我始终没有勇气,所以每天回到宿舍,LARRY都以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接过我递给他的三片益达,一盒我只吃两片。然后我躺在床上郁郁寡欢,却听见这小子在上铺把口香糖吸得‘哒哒’作响,我哭笑不得。
我喜欢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白色布鞋,因为在面对衣服店里五颜六色的衣服时,我实在看不出哪种是我喜欢的,我不怎么会搭配衣服,但好坏还是能分清的,而且白色,最容易搭配。LARRY说白色太单调了,于是我选带点简图案的,选了好几件,够我穿一整个夏天。
我喜欢看书的时候手边有一杯茶,那样会让我觉得心里很踏实。所以我去买超市里仅有的‘统一绿茶’,虽然我更怀念去年冬天在家里喝的‘铁观音’,或者,对面女孩手里捧的‘龙井’。
哦,对面的女孩,很漂亮,然后,我想我喜欢上她了。
二十岁,说爱,是件很奢侈的事,所以,对于她,应该只能是喜欢吧!
遇见她,应该算得上是个意外,因为那天是我之前唯一一次晴天里去图书馆,晴天里,我往往忙着别的事情,在宿舍听音乐、洗衣服,去778上网,没事在网上写写画画。对于看书,我更喜欢有雨的天气,下雨的时候,空气很清新,让我觉得有一种令人安心的宁静。
那天,天气很好,宿舍很闷,我去了图书馆。
然后我看见同在文学区最后一排书架前的她,单眼皮,长发,有一种很淑女的安静,大眼睛里却闪烁着一股孩子气的天真,很可爱。她站在书架前,用中指指尖划过一整排的书……
当我拿了读了一半的书,坐下来的时候,发现她就坐在我对面,在离我不足40厘米的桌子对面,那是我和她最近的距离。
她捧一杯龙井,和她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很安静,可喝茶的时候却似乎不那么优雅——喝一大口,我怀疑她是太渴了还是怎么了,有点好笑,或者说,很可爱。
眼前这个陌生女孩,就那么不经意而又猝不及防地闯入我的视线,而我,便不可救药地喜欢上她。
那天,恰恰的阳历七月七号,虽不是情人节,却是和情人节日期数字相同的一个特殊的日子。
第二天,我又在那里遇见她,她仍坐在我对面——文学区左手边第三排靠窗户的位置。我想,她一定每天都在这里吧!
往后的日子里,我每天都会去那里,不管阴雨晴天,我想喜欢上她的同时,我也开始喜欢晴天了。下午两点半左右,然后呆到六点四十分不得不因为上班离开。这段时间,在我心里成了我她每天独处的美好时光,虽然很短暂。我看书的时候总要听歌,欧美的,民族风的,轻音乐,种类不一,这是我的习惯。看书的时候必须听歌,若不然我会看不下去。
后来,我发现,她看的书,我都有看过,那些都是文学区最后一排书架上第一层的书。她也在看那些书啊!我想。
日子一天天过着,我仍每天坐在她对面,度过我一天中最美好的四个小时。我也每天在想着怎么跟她搭讪,然后跟她表白,但我始终不知如何让开口,再看一样我眼前漂亮的女孩,心想:她那么漂亮,一定有不少男孩喜欢她吧!如果我贸然开口,会不会连坐在她对面的机会也没有了?就这样就好吧!至少我还能每天和她在一起。想到这里,心里释然了许多,不过想对她说的话不说出来,憋在心里不是滋味儿。最后,我决定,等和她在一起看书的时间过了三十天,我就去跟她表白。
那天,是第二十七天。
第二天,组长通知我们8月6号就要回郑州了。
8月6号是情人节,同事跟我说。
下午,我依旧坐在图书馆,在文学区最后一排书架拿下第一层书中我没有读的最后一本书——《孤单的人总说无所谓》,是一本短篇小说集,干净清澈的文笔描绘着一场场温馨浪漫而又悲伤的爱情故事。
当我读到一文中一对恋人分别的片段,再看一眼我眼前安静的女孩,想起自己即将离开这个城市,而自己喜欢的人就坐在对面,却没有勇气向她表白,满心感怀。我将头扭过窗外,不知何时已下起了雨,淅淅沥沥,令人心痛。
对面的女孩,你可知道,再过三天,我就要离开这里,从此我们茫茫人海,海角天涯,天各一方。
你是否,还会每天下午坐在这里,翻这些书。
你是否,还会优雅地捧一杯龙井,然后极其不优雅地喝一大口,你知道吗?那真的是很不优雅,不过,很可爱。
你是否,还会冲着明媚阳光微微一笑,然后记起曾陪你看书的那个陌生男孩。
那天,不知什么原因,她提前走了,那是我陪她看书的第二十八天。
第二十九天,她没有来。
第三十天,她没有来,答应自己三十天之后对她表白,老天终于没有给我这个机会,也或许,这是冥冥中注定的?我想着。
明天,我就要走了,下班后我去了图书馆,想起我们同看最后一排书架第一层的书,我拿起那本还未看完的《孤单的人总说无所谓》,在书的扉页写道:情人节快乐。然后下边署名一个‘王’字。
我想,她会不会知道我姓‘王’呢?
(这是我男朋友2011年9月27日 星期二 中午12:22写的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