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纯情,伏案媚色。
——题记
去图书馆的时候,诺大的图书室里稀落地做了几个人,我昨天读到一半的书安静的躺在那里,我很轻易地找到它,感觉是如此的美好,像我们之间没有言说的约定,它在那等我,我去那接它。
一坐就是一上午,我伸下懒腰,看下时钟,已经十二点,环顾四周也早已坐了满满的‘知识分子’。时间总是最快的‘不经意’,是,只是不经意,所以它才那么放肆流逝。想象一下你曾某个时候连续地盯着它,它却又变得‘好乖好乖’——走得好慢,于是有人唱时光飞逝,有人叹度日如年。
我似乎是变得糊涂了,糊涂得只会机械地做事,睡觉,吃饭,看书,上班……就像这令我欣喜的假期,我只知道去看书,好开心的,我会在那坐一整天,若不是——图书室广播提醒:各位同仁,大家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由于图书室值班人员不足,十二点至下午一点半期间暂不开放……
哦,是清明节,清明节……清明节,我嘴里嘟囔着走回宿舍,咦?怎么没有雨?走到楼梯口,我忽地想起‘清明时节雨纷纷’。
也好吧!我已读完两本书,正寻思写读后感来着,但我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就随笔夹在日志里。
第一本书是《左岸纯情,右岸媚色》,先说它的封面,是足够‘媚’的紫红色,老实说,我很喜欢这种颜色,像我性格中于人群里偶尔闪现的魅惑,诡异。而自己一个人读书的时候,却纯净得像一杯白开水,读书的时候,好几次都想合上书执笔写下好多好多……甚至是乏味,乏味到会为书中的情节有想掉泪,但最终没有,为什么呢?总结原因,是经历的太多,把一切都看淡。对我而言真正意义上的爱只有两次,也许我们谁都不能给‘真爱’一个完整的定义,我的标准……是为这段爱流下眼泪。
男孩哭了,因为男孩付出了。这句话我一直赞同。
但对于小学三年级就捧着‘琼瑶’废寝忘食的我,不晓得经历了多少。
当我满心感叹提笔,却又无从落下,我感觉到此时的文字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
书中写到女主角偶尔在街上看见和男子很像的人,不由得一怔。作者如是写道:看到陌生人而感觉像某个人,证明你心里装着那个人。感同身受啊!我昨天还看见一个女孩子很像她,额头前整齐的刘海,后面顺直的长发……我不禁盯着她,微笑,已不顾忌她身边站着那个男孩。
笑过之后便是无尽的感伤。
人生中痛苦与甜蜜的关系,就像一幅素描中黑色与白色的关系,因为互相反衬而愈加明显。
那时候我们在那,这时候我在哪?她在哪?
时光稍纵即逝,爱人甜蜜的微笑稍纵即逝,生命稍纵即逝,拥有时,一定要珍惜。
我最近一直失眠,走路时也会站在那发呆。这是,想念着某个人,这是……幸福着忧伤吧!
有点近乎发疯的压抑,我在宿舍里大喊:我要跳楼!
室友貌似关切地对我说:哦,那个……你从楼梯上去到十楼楼顶,我们这七楼恐怕你不能如愿以偿。
嗯,谢谢你,亲爱的朋友。我怒视并给他一个手枪的手势。惹得一群人哄笑。
我想起我曾看过的那个视频,名字什么已记不起来。只记得片中有一张精致的小卡片,很漂亮的深黑色,背面是镀金色。上书一行小楷:请写下你最疯狂的愿望。我开始想它了,想那张卡片,我也想有一张,然后我拿起笔在上面写道:我想做一个精神病,忘记所有的烦恼永远呆在安静的医院。最后卡片会出现魔力帮我实现。
美好吧!?
书中间部分作者写道:如果失恋的人都要自杀,那么国家就不用搞计划生育了。我又想起自已曾以赞同姿态看待以前书中为爱情跳楼的女子。还有被李开复老师称为下三流的事:为了失恋撕照片,烧日记。那么跳楼自杀呢?相比之下就更为荒唐了吧!而今看作者如此诙谐地描绘这感伤,不禁苦笑。不过想来蛮有道理,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失恋的有太多太多……不是吗?如果每个人都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那么也就不会有失恋的悲伤。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语文老师便说我是个‘情种’,那时年纪尚小,十一岁,脑海里对‘情种’这个词没有太多的概念,不知是夸是贬,一时竟红了脸,然后我看见美丽的语文老师笑起来。
后来上了初中,一切都是那样美好,我和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在诺大的校园里每天早上八点在教学楼后的草坪小路上相遇,周一到周五,五天时间,天天如此,每次我们都微笑打招呼匆匆走过,我回过头看到她也回过头看着我……
这是巧合吗?
后来我们走到里一起,二年级的时候我们分到了一个班,还坐了同桌。
妈一再告诫我:不能早恋,会影响学习……
我微笑,没有说话,却不以为然。
同学说初恋到结婚的几率是千分之一……
我仍微笑,不以为然。
那时的我那么骄傲。
我对她说,我和她会是那千分之一。她甜蜜地笑,握紧我的手。
于是我更加努力的学习,我要证明给他们看。
那个冬季始终给我最最清晰而美好的记忆,那时候常常因为写字而冻得双手通红,还要肿起来的样子,她便拉起我的手放在她手里,她的手很暖……
后来我看到教导处门口光荣榜上熟悉的位置依旧写着自己的名字……
死党跟我调侃,我故作严肃:这是幸福的力量,你们不懂。他们几个冷嘲热讽地逗我,我得意的笑。
天真的我那时候发誓要和她地老天荒。
在我最幸福的时候,一场变故让我离开了校园,就这样,失去联系……
再见她时,已是四年之后,那天他告诉我她已有了孩子,但她和那个男孩分手了,他根本不爱她……然后我们坐在一起说了好多,说了好久,后来相拥着哭到说不出话。
我不恨她,因为我自问我又凭什么让她为我等四年?我也不再爱她,或许是不能再去爱,因为她已为人母。
我撕心裂肺的痛,只不过是上帝在云端轻轻眨了一眨眼。谁曾这么说。
失恋,也许是每个人人生当中的必修课。
有人在失恋中绝望乃至自杀,有人在失恋中成长成熟,但我想,伤痛是每个失恋的人都有的,或多,或少。
如果爱真的是一时的迷失与承诺,那么相爱的双方至少有过那么真实的一刻,如果曾经有过真实的快乐,就不用在多年以后的某一日去后悔,人生苦短,我们又能经历几次彻痛心扉的爱与恨呢?爱与恨都因为生命短暂而变得那么有意义。
我不后悔,嘴里如是说眼里不停的掉眼泪。
后来,我们都没有再联系,偶尔在网上见了也只是客套的寒暄几句。当我们终于无话,一阵兀长的沉默,好几次我都禁不住热泪盈眶,手却在键盘上敲:我很好,我很好……
我曾最亲爱的你,是否能透过冰冷的屏幕感觉到我的热泪!?
也许吧!像张信哲唱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下辈子我们还做初恋情侣,下次你可不能先丢下我跑了。她发来。
我擦下眼泪:嗯,下辈子……
是啊,下辈子再做情侣,我想起张小娴曾说的: 漫漫人生,我们遇到了另外一个人。我们互相影响,一起成长。我们相爱,可是我们不能够共同生活,虽然不能终老,但我们曾经拥有最美好的时光。她里面有我,我里面有她,永远相思。
“那些书,我也看了”
我有点疑惑。
“你不在的那段时间,常常想你想得不能自拔,于是便看你看过的书,那么多的书,看完了,但你没有回来,又看了一遍,你还没有回来,又看了一遍……”
“对不起!”
“怎么这样说,难道你忘记了,你曾告诉我不要说‘对不起’……”
“不要你对我说‘对不起’,没有‘对不起’。”曾几何时,我这样告诉她。
有人说:最完美的产品在广告里,最完美的人在悼词里,最完美的爱情在小说里,最完美的婚姻在梦境里。
不是吗?当现实的我们不得不挥泪而别,遥遥相望着彼此的身影渐行渐远,曾经的我们呢?曾经我们美好的爱情呢?早已化作一个美丽的故事了吧!
(以上文中叙事情节,由于一时情不能禁,随笔写下,纯属虚构。)
我伸下懒腰,打个呵欠,看下时钟,已经是晚上八点一刻,时间过的好快,回宿舍睡觉吧!
我走在路上,左手拿着笔,是纯情?右手拿着本子,是媚色?呵呵……
打了一路的呵欠,我才发现认真读书是件累人的活儿,脑力劳动也很累嘛!就像上学时候期末考试之前那段时间整个人消瘦。
到了宿舍楼下,整座楼(1—10楼)都是灯火通明的,印象里宿舍的灯从没有关过(不缴电费嘛!),不过也挺好,常常给我些许回家的温暖,仿佛永远有亮着的灯等我回家。
推开宿舍门,兄弟们都还没睡,我看见阳台上挂了一件黑白相间的休闲外套,走进看清楚,是'Kappa',虽然我不怎么喜欢'Kappa',总感觉那标志好幼稚,但平心而论,这件衣服很好看。‘咦,这谁的衣服?’我顺手拿起来在身上比划着,‘还挺合身呢!’我笑起来。
‘噢,我的。’一室友答话。
‘在哪买的?多少钱?’我便仔细盘问起来。
‘多少钱我忘记了,我女朋友给我买的……’
我的天,听他说完这些,我又一次崩溃了。
这世界都怎么了?
我的同学:谁谁都结婚,谁谁都生孩儿。我呢?只有随礼的份儿。
我的朋友:谁谁都结婚,谁谁都生孩儿。我呢?只有随礼的份儿。
杯具啊!
我就是这样,说要写什么读后感,写来写去弄的乱七八糟,我不禁想起看过的一则笑话:
编辑:朋友,您这文章有点散。
作者:哦,没关系,您就当散文发吧!
编辑:朋友,您这文章有点杂。
作者:哦,没关系,那您就当杂文发吧!
编辑无奈:朋友,您这文章内容过于古板。
作者依旧淡定:哦,没关系,那您就当古文发吧!
编辑大怒:Please go out!!!
我不禁笑起来,我这样的文章,算哪一种呢?
(这是我男朋友在2011/04/04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