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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回不去了
今天我忘了是你生日嗯哼可不可以原谅我我保证你以后的所有生日我都不会忘记我会铭记于心然后还是那句话:外面风大早点回家!
我最不擅长安慰和挽留 所以别难受也千万别走 我唯一能做的陪在你身边即使一句话也没有.
愿你百年安生不离笑
剩下的路我陪你走还必须得是我@不再见
我也不知道这样的抉择是对是错
但是我明白 人生没得后悔
从我决定那一刻 我就只能这样走了.
就像你今天喜欢喝啤酒 明天爱吃冰淇淋 穿过一次的衣服就厌倦 恋人换了一个又一个 其实也只有你知道 三岁的布绒玩具到现在还抱着睡觉
心里的那个人也从来没变过 发现自己越来越挑剔 入眼的头像跟图片越来越少 能写进心里的句子翻了十页都找不到
“从来都不坦荡 情绪都写在脸上 不开心的时候 不爱说话 笑也勉强 爱的时候高烧 不爱的时候冰凉 这就是我的情感温度。”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一次就好
如果当年她能早点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结果...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单家兄弟遇见了游浣的妹妹
——游泠。故事还没有结束,
因为游浣,她不一定真的死了。
因为我后悔过
所以我希望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都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凌呈。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 却回来的太晚
只怪那缘分太浅 未满千年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
他们好像都想起
十八岁那年的夏天
在这个路口
那空中飞舞的红花
那年少时的承诺...
最初相爱的人 最终不得相守...
最初相爱的人 最终各奔东西...
最初相爱的人啊...
下一次遇见
再也不能紧紧拥抱你
最初相爱的人啊...
下一次遇见
再也不能深深地亲吻你
最初相爱的人啊...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我想:我们的缘分未满千年
她走了 离开了 消失了 找不到了
他终于 把她弄丢了...
“喂,我喜欢你,你喜欢我么?”
他不耐烦地走开,她追上去。
“喂,我喜欢你,你喜欢我么?”
这次他没有走开,他说我们还是先做朋友吧。
她欣然应允,但是依旧每天向他表白。
一年后,她说:“我爱你,做我男朋友吧。”
他摇摇头。
第二天,他看到她和别的男孩有说有笑。冲上去问她是不是不喜欢他了。
她说,我喜欢了你那么久,你都不喜欢我,我累了,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他忽然抱住她,下巴抵住她的肩膀,说:“我不喜欢你怎么可能让你一直缠着我,你要宽容一个天蝎的闷骚。”
她回抱住他,狡黠地笑了。
小镇姑娘没有等到她爱的人
他许下承诺便去了远方
然后再未出现偶尔会有外出的好心人告诉她
他的身影已在别的地方生根发芽
温柔的妻子为他端茶牵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娃
她始终不说话 像极了隔壁村的哑巴
临走那天男人信誓旦旦的话让她从此不肯嫁
我喝过很烈的酒,也放过不该放的手,从前不回头,往后不将就
人生的第一场恋爱是暗恋
16岁
双子座
从前爱笑现喜孤独
每当我要当面与你说我爱你时;
心中的小勇气与小反抗却又在打架 ;
每当我要当面与你说话时;
你却又逃之夭夭,离我远去 ;
每当我要仔细看你时;
你却又消失在我的眼前;
每当我要去找你时;
右手刚要敲门,左手却又阻挡回来;
每当我要关心你时;
你却又像没事人一样;
于是,心中又开始了小矛盾,到底要不要关心;
沉默并不说明无话可说,不打扰,是我的温柔;
外表不在乎,心里却已经心急如焚;
骂你,说你,那是在乎你,否则我才不会管你,不会说。
为了你,我只会画一个几何图形:♡;
只会写两个字:爱你;
只会写三个数字:521;
只会写四个英文字母:Love;
只会说五个字:爱你一辈子;只会做六件事:爱着你,念着你,吻着你,陪着你,照顾你,拥抱你。
刺透遍野的青山和荒凉,有你的梦伴着花香飞翔,今生因你痴狂,此爱天下无双!
没理由的打出很多字 然后再一个个删除 越是珍贵的人越不敢轻易碰触 别说我多愁善感 别说我患得患失 你不明白是因为我把你看的太重要。
你以为毁掉一个女生有多难么 接近她 让她爱上你 在你已经融入她的生活 看着她对你百般依赖后 毫不留情的踢开她 投奔到别人的怀抱 你想知道她什么感觉么 那我来告诉你 比你亲手把心掏出来撕扯再剁成肉酱接着再油炸还要痛十倍。
拼命对一个人好 生怕做错一点对放就不喜欢你,这不是爱而是取悦,分手后觉得更爱对方,没他就活不下去,这不是爱情而是不甘心。
你就是我的心里人
长长短短两个月
如同一场恋爱般度过每一天
开心过, 生气过
宠溺过, 抛弃过
到了最后 是时候离开了
想从来没有认识过一样
你心里装过谁
离别一个月
如同失恋一样过着每一天
哭过, 闹过
幼稚过后 , 收起脆弱
披上笑容的伪装
面对世界 , 面对你
校园里 , 擦肩而过
时常“偶遇”
这并不是偶然 是我故意出现
只想问问你
你心里是否有过我
又是否想过我
话到嘴边 还是沉默
你好!陌生人!
那一年,雪妮十岁,昌民十七岁。
雪妮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昌民时,他是个穿白衬衣、黑裤子的男孩,干净得像阳春三月的柳絮。他眉眼温和、身材修长,立在朱红的门前朝雪妮笑。只是轻轻一点头,雪妮的脸就滚烫起来,抓住自己的衣角低着头逃也似的进了门。
原来,昌民是舅妈远方的亲戚,来到这里上高中。雪妮听大人说,昌民的学习成绩极,好,人又乖巧,还经常帮正上初中的表哥补课。雪妮抱着许多童话书去舅舅家。想送给昌民看,她怯怯地喊他“民哥哥”。昌民轻轻地笑,他说他已经过了看童话书的年纪,他不知道这些书都是雪妮的宝贝。
夏天的时候,舅舅在缸子里装满了五分钱一根的冰棍,然后盖上棉絮。舅舅让孩子们自己拿了吃,但昌民从来不吃。觉得自己是寄养在这里,总归不如在自己家随意。雪妮自己拿了钱想请昌民吃,昌民说他不爱吃,他不知道这些钱雪妮存了很久。
在最热的夏天,雪妮偏要去舅舅家玩。街上的人很少,明晃晃的太阳照在头顶。雪妮穿着塑胶凉鞋,背着小包。跑得气喘吁吁。小包里装着她的玩具—一几颗玻璃弹珠、几枚头花、一个小洋娃娃……她想把这些送给昌民。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讨好他,只是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给他,听他温言细语地说话就觉得快乐。
那天,雪妮中暑了,她在舅舅家吐呀吐,心里难受得很。昌民用手轻轻地拍她的背,她就哭了。她总觉得自己和昌民之间不够亲近,不像她和表哥那样随意,她可以在表哥面前耍赖撒娇,却不好意思在昌民面前那样。
舅舅让三个孩子一起做瑰课。雪妮用铅笔写字,抬眼看到昌民用的却是钢笔。她问他:“为什么不用铅笔写字?”表哥插话对她说:“你笨死了,考大学的人都要用钢笔。”雪妮嗫嚅着,她盼望可以用钢笔写字,都样自己就可以和昌民一起上大学了。
后来。雪妮终于有了第一支钢笔。她欢天喜地地用它写字时,昌民已经在很远的一座北方城市上大学。
上初中的雪妮扎着长长的辫子,有个男孩喜欢扯她的辫子,喜欢和她作对,然后又在放学的路上拦住她,塞贺卡给她。打开贺卡,还有音乐,她把贺卡一直打开着。很快电池就没电了。
男孩再来扯她的辫子,她就去掀他的书桌,她狠狠地瞪他,说:“你真无聊。”她从《皮皮鲁和鲁西西》的书里看到这样一句话:“男生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去欺负她。”她隐隐地感到男孩是喜欢自己的。
昌民大三那年到舅舅家来做客,那时他已是英俊洒脱的大学生,一身的自信。雪妮踩着最轻的步子进门。藏在大人身后,有点心慌意乱。昌民还是发现了她,说:“二妹,你好!”并伸出手来摸雪妮的头发。
雪妮的脸又红了。惹得大人笑道:“小丫头还会害羞了。”她已经不会傻傻地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摆到昌民面前,只是在日记里写昌民说过的话或有过的表情。
年少的暗恋就是青涩如这般。
过年时,昌民和表哥在空地上放鞭炮,雪妮也要放,但怎么也点不燃,因为风有些大。昌民就把手圈起来为她挡风,当雪妮缩手回来的时候就碰着了昌民,像被烫着似的。可她又抿着嘴笑。
那是她离昌民最近的一次,他握住了她的手。
雪妮记得,她点的这枚烟花叫“降落伞”,烟花散去的时候,会从空中落下一个纸做的降落伞。她在夜里寻了很久。终于拾到那个小小的降落伞,把它放进盒子里,觉得那是一个纪念。
雪妮上高中的时候,昌民去美国留学了。舅舅老在表哥面前提起昌民,说他如何有出息。
雪妮像呼吸空气一样,想把昌民的名字吸进肺里。她想考昌民上过的大学,虽然那里早已没有昌民。她只是想走他走过的路。想看他看过的风景。
高中三年。昌民偶尔被人提及,只有在雪妮心里最深刻,因为那是把一个人刺进去的感觉。
有同学写情书给雪妮,是大段大段表白的话。雪妮在午后的房间里撕那些信,她打开自己的盒子,里面有昌民送给她的一块口香糖和几页草稿纸。还有那个降落伞。她曾经想向昌民要一张照片。可又不知找什么理由,因此始终开不了口。
雪妮红了脸去找表哥,绕来绕去终于问出了昌民在美国的地址。写了寥寥的几个字寄去,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问那所大学的情况,最想问的一句其实是:“民哥哥,你还好吗?写的时候,她的心很乱。一直没有收到昌民的回信,大概是搬家了,但是信也没有退回来。
雪妮终于考上了昌民上过的大学。她抱着书坐在校园的槐花树下想,这张椅子昌民坐过吗?冬天的时候,她冻得不行却仍守在楼顶,她想许愿,关于昌民和自己。
雪妮大学毕韭时,昌民在深圳开着一家公司,有了一个家。雪妮想也没想就把学校保送读研究生的通知书撕碎了。她南下去了深圳。深圳的大街车水马龙,一点不像江苏老家那般恬静。
雪妮已经很多年没见过昌民了,走在大街上时她常想,若这一刻遇上了会说什么呢?只是深圳太大,她没遇上他。
夜里,雪妮从梦中哭着醒来,她怎么也找不到昌民,他总是若有若无。
雪妮终于在小区的超市见到昌民。他和妻子推着购物车,他们的背影那样和谐,他成熟了,穿着西装,风度翩翩。他的脸上已经有了男人的刚毅,他的目光轻轻地扫过来,雪妮的心都快要跳出来。她咬住嘴唇低下头去,突然想起一个词——近乡情怯。
昌民从雪妮身边经过,他已经认不出她了,或者,他早已忘记那个他喊“二妹”的女孩。他不知道这十年来,有个女孩追随着他的脚步,朝拜着他,就像朝拜着爱和幸福。
两年的时间,雪妮有很多次和昌民说话的机会。可她不知道说什么。她总是碰见他,在大街上、在街边的咖啡屋、在新开的健身房、在公园、在停车场……她偷偷地看着他,只一眼,心就欢喜起来。她觉得,他存在于她的世界就够了。
舅舅给雪妮打来电话说:“你怎么不和昌民联系?他也在深圳,你去找他也好有个照应。”雪妮含糊地答应着。最后,她听舅舅说昌民离婚了。
雪妮恍然大悟,怪不得最近见昌民时他总是一个人,眉头紧锁。她正在发愣的时候,手机响了。
她接起来听见对方说:“二妹,我是昌民,你还记得吗?”
她惊得差点将手机摔了出去,嘴唇哆嗦得厉害。昌民说:“二妹,你不对,你到深圳两年了也不和我联系,要不是我打电话向姨夫问好,还不知道你也在深圳。有时间我们见见面吧,我来接你。”
雪妮用手轻轻捂住手机,不让他听见自己眼泪落下的声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终于长大了,他终于孑然一身了。她可以走在他身边了吗?
雪妮在房间里打扮自己,垂着长发穿上最素色的裙子,抹上点点唇彩。对着镜子,她笑得像花似的。她把自己的宝贝放进包里,她想告诉昌民她的成长。
电梯一直不上来。雪妮决定走楼梯,鞋跟落在台阶上的声音虽然急切而慌乱,却又满心的欢喜。
那一日,雪妮终究没有赴上昌民的约。她看着他的电话一直显示在她的手机上,却怎么也接不了,她的哮喘病犯了,忘记了拿药,她只记得带上她的宝贝——片口香糖、几页草稿纸和一个小小的降落伞。
她捂住胸口,蹲下去,大口大口地喘气,可是胸口还是很痛。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的手机还在响。接电话的人对昌民说:“她死了。”
电话从昌民的手中掉了下去。他被巨大的悲伤包围。他似乎看见一个穿碎花裙的女孩,红着脸要他看童话书。那一日他才知道。她原来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们不到五分钟就可以见面。
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他的悲伤无关爱情。
而她却爱了他许多年。许多年却一个字也没有留下。她的爱只能像开在夜里的花,透着暗香,却无人知晓。
8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她。他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了件红色的连衣裙。红是那种玫瑰红,纯净、鲜艳而热烈。当她走动时,裙角飘动,像三月里盛开的花。她淡淡地笑,微微地露出洁白的牙齿,像一位公主,光华照人,神采迷人。就这样,他深深地喜欢上了她。在幼小的心里,他多么渴望她是自己的姐姐呵,能够天天见到她,能够让她牵着手,闻她身上散发的阵阵沁人心脾的清香。那年她18岁,比他整整大10岁。她是他邻居家的客人。
18岁,他考上了大学,也长成了一个体格健壮、面色俊朗的棒小伙儿。在学校,他整天一个人躲在图书馆里埋头学习,心无旁鹜,花开花谢与他无关。因为梦里他时常看见她,十年来从未间断。他想自己只有努力学习将来有美好的前程、打拼出一份出色的成就,才能够牵引她的目光,才不枉对她的喜欢。这是一种动力。暗恋就是这样,四季都在心里,苦乐独自体会。可是,在这一年,她结婚了。他一下子跌入了冰冷的深渊。
28岁,研究生毕业,他有了稳定的工作。有许多女孩子追求他,但他的心仿佛死了一样,不为所动。感情这东西,谁能讲得清呢?他听说她生活得还不错,育有一女,也算和谐幸福。他稍感安慰。
38岁,他有了自己的公司,员工上百人,资产超千万。别人都不理解他为什么仍单身,他淡淡一笑,也不解释。每天晚上,他有一个习惯,总开车到她家楼下,看她的身影在窗口晃动。30年了,她已经不再青春靓丽、苗条飘逸,可是,他依然记得多年前的那么一天,她穿着玫瑰红的连衣裙,像仙女下凡一样从他眼前走过,他的心剧烈地颤动,她美丽得令人窒息。他在楼下昂着头,昂成了一道风景,直到她家熄灯,直至夜深人静。
48岁,他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波折,公司倒闭了。本来和他相处得十分要好的一个哥们,却挖走了他所有的中流砥柱,并带走了他的公司机密。他心情灰暗到了极点,他没有家,他的遭遇无法向别人诉说,他从一位大老板变成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不过,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让他看到了世事复杂,人情冷漠,从而使他感觉到,自己保留在心底一直守护的那份感情是多么纯净啊!
58岁,他听说她老伴患上了癌症。他把自己不多的积蓄寄给了她。他原本是可以送上门的,但他担心她不要,才选择了邮寄。在汇款人那一栏,他写上“50年的梦”。是啊,50年了。50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即使沧海不能变桑田,但花开花落又有多少载?
68岁,他已经是头发花白了。她老伴最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而她女儿远在国外。现在,她和他一样都是一个人了。他搬到了她家隔壁住,没有其他目的,只希望能够看见她,能够照顾她。一辈子都走过来了,他心里平静如水。每天早上见面,他们微笑着打招呼,她已经是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了。黄昏时分,他们在楼下的花园里坐一坐。那里的老头老太太很多,他们叙得很开心。但她始终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暗恋了她一生。
两年后,她走了。那是一个秋天,黄叶已经开始飘落。早上她没有开门出来,他心里一凉。找人撞开门,她平静地躺在床上,面色安详,像在做一个悠远的梦。
他满眼泪水,肝肠寸断,悲恸欲绝……
世间就有这么一种爱情,它不计得失,不讲结果,它只是单纯的一种喜欢,一种爱恋。穿越世俗纷争,跨过时光流年,或许只缘于惊鸿一瞥,也便注定了一生。
2005年的冬天,是我生命里最寒冷的季节。林走了,他和那个能带给他事业,能带给他温柔,能带给他一切的女人去了那个樱花盛开的国度。临走前,他只对我说了一句——“对不起”。就是这样苍白的一句话,把我们过去的一切轻轻抹平,把我所有的骄傲摔成一地碎片……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林离去的脚步声像是空谷回音激荡在每一个静寂的午夜。我常常在街上走着走着,眼泪就流下来。心理医生说:“出去走走吧,让自己平静下来。”我辞去了工作,把存折里所有的钱都取了出来。我想就这样去流浪吧,到哪一天我的钱花光了,我的生命也就在那里停止吧!
我走了很多地方,最后到了北京。我住在前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一个离旅馆不远的陶吧里。在这个到处都是历史,随处都可以触摸到文化的地方,我觉得自己很渺小。恋恋红尘,一切都将归复为尘土。
我细心地把一块陶泥做成苹果形状,把中间弄凹进去,把苹果的把儿捏成杯子的把手。然后又做了另外一个一模一样的苹果杯。我把其中的一只上了绿色,另一只上了红色。杯子烧好后,我望着那两只玲珑的苹果杯,心中一阵黯然。林,你可曾体会过撕心裂肺、肝肠寸断是怎样的一种苦?
我拿着自己的杯子去酒吧喝酒。我把两只杯子都倒满酒,红色的那只放在我面前,绿色的那只放到对面。大概是喝得太多了,引起旁边人的注意。“嗨,你好啊!我第一次看到这么能喝酒的中国女孩。”一个高大的外国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我眯起眼睛看他,是个好看的老外,深蓝色的眼睛。我笑了,在这个寂寞的都市,在这个演绎了无数痴男怨女的故事的地方,今夜,莫非也要上演一出别样的恋情?
“小姐,你喝得太多了,我请你吃饭好吗?”他的目光清澈见底。“好啊。”我给了他一个妩媚的笑容。我的钞票不多,我的心很寂寞,如果他能省了我的钞票,又排解了我的寂寞,我不在乎身边多一个至少看上去很像绅士的男人,尤其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天。
他没说什么,打了的,带我离开那个酒吧。车子在一个漂亮的小区停下,他把手伸给我:“不介意到我的家里来做客吧?我会做世界上最美的食物给你。”虽说这样到一个陌生男人的住处十分冒险,但没有了林,我还怕失去什么?我和他进了公寓。这是一个非常小巧的两居室,看得出是一个单身汉的住处。只是,房间很整洁。
“我叫James,来自加拿大,你也可以叫我吉祥,我的中文名字。你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递给我一杯果汁。“Apple!”我随口取了个名字。是的,我就是苹果,一只冬天里干涩的苹果。
“你的名字很好听。”吉祥扬了一下眉毛,“Apple,现在你可以休息一下,看看电视,随便喝点什么,我要去准备宵夜了。”他的酒柜里有很多酒,不少酒我叫不出名字。
也不过听了几支钢琴曲的工夫,吉祥就从厨房里出来了。“一切就绪,到餐厅里来。”我惊异于吉祥的厨艺。这么短的时间,几样西式菜令人垂涎欲滴。我真的饿了。“来,Apple,为我们的相识干杯!”隔着烛光,我居然发现,吉祥的年纪其实并不大,有一张很阳光的娃娃脸。
酒,是上好的醇酒,入口齿颊生香;菜,是绝好的美味,吃下感觉五脏芬芳。在这个寒冷的深夜,两个陌生人,因为孤独凑到一起。我轻轻闭一下眼睛,把所有的凡尘往事都抛到九霄云外。今天,我就做一回不羁的自己。
我喝醉了。醒来已经日上三竿。我下意识地摸一下自己的衣服,整齐的。我走出卧室,吉祥不在家。餐桌上是一只煎蛋、两片面包和一杯牛奶,还有一枚钥匙,钥匙下压着一张字条:“Apple,我去上班,你出去记得带钥匙,晚上希望仍然能见到你。”
我笑一下,毫不客气地吃完早餐。是打算长期收留我了吗?也好,我就把旅馆退了,拿他这里当免费的旅店。他这样单纯的人也该让他知道一下人心的险恶,付出不一定有回报的,现在接受一下教训,总比如我一样受了伤才明白的好。
整整一天,我都混在陶吧里玩泥巴。我做了一只花瓶,在上面画了一个酷似吉祥的小人,在一旁签上“苹果”二字。
回到吉祥那里已经是晚上8点了,他见了我一脸的惊喜:“啊!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我把花瓶递给他:“怎么会?我还想继续享受免费的食宿。”吉祥看了那个花瓶大笑起来,把一枝百合从水晶花瓶中拿出,插在里面,拥抱我一下:“Apple,谢谢你!”看到他很真诚的样子,我的心又忍不住一阵抽痛。我曾为林付出得太多太多,可他几时和我说过一个“谢”字?
和吉祥相处几天,我渐渐知道了他的故事: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恋人,两个人都非常喜欢中国文化,曾相约大学毕业后一起来中国。可是,那个女孩大学没毕业就死于车祸,是因为她在酒吧里喝了酒,开车回家的时候撞到了迎面驶来的货车。大学毕业后他一个人来到中国,想帮女友完成没完成的心愿。吉祥在说起自己女友的时候,眼睛里闪着亮亮的泪光。
我冷到冰点的心竟然有一丝温热,难怪吉祥第一次见我就对我特别关心,他一定担心我在酒吧里喝多了酒重演那场悲剧。可是,吉祥,你是否知道那天我多么希望自己醉后就不再醒来?
为了感谢吉祥对我的关心,我特意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中餐。热气腾腾的菜,温暖了彼此的胃。我甚至有些希望自己能爱上吉祥,他是个不错的人,是个比林优秀得多的人。可是,如果爱情是这么简单的事我就不会这样日渐憔悴,凄迷无助了。但吉祥的善良温暖了我,我的心境渐渐变得平静。为了一个不值得为他痛心的人,我已经付出了那么多,如果再这样沉沦下去,对不起的只能是自己。林对我最大的伤害是他让我对爱情失去了信心,让我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爱情。可是,听完了吉祥的故事,目睹了吉祥的纯净,我偏激的心开始趋于平和。
转眼已经在吉祥这里住了l0天,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一想到要离开吉祥,我的心里竟然生出依依不舍之情,在这个利字当前的时代,他的小屋、他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他宽厚的心胸,都让我留恋,让我感动。
不想体会道别时的伤感,趁着吉祥去上班,我把小屋做了彻底的清扫,把每一样东西都轻轻擦拭干净,那些摆在架子上的彩陶熠熠生辉。我把那对苹果杯子也放了上去。冬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客厅,我竟第一次发现冬天里的阳光居然这样美,不热烈,却洋溢着恰到好处的温暖。
背上我的旅行包,把钥匙放在桌子上,最后环顾一下这个在我最痛苦的时候给了我温暖、帮我疗伤的小屋,转身离去。吉祥,谢谢你,我已经知道医治自己伤口最好的办法,那就是灿烂而张扬地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