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的目光没有投射到我身上,我的世界便是黑夜,没有光。
[楔子]
在一个宁静的下午,我和程远坐在广场上的木头椅子上晒太阳,不远的地方有一群朝气蓬勃的潮人男生在玩滑板,特制的木板撞击着地面发出巨大的声响,但这声响却一点也不令人讨人厌。
我的手里捧着一杯白咖啡,程远的那杯是不加糖的曼特宁。
岁月静好,我突然想起这么四个字来。
从前不懂得它是什么意思,以为风生水起天雷地火才是爱情的真谛,光阴流转,时光蹁跹,受过了伤害,也伤害了别人才懂得在尘世之中,越平淡,越隽永。
我问程远,你曾经有没有过那么万念俱灰的一瞬间,想去死?
他的侧面的轮廓很好笑,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挑起一丝弧度,当然有过。
不过……他转过脸来,轻轻拍拍我的头,接着说,我总是会想起我十四岁的时候,得了一场大病,每天住在医院里与世隔绝,定期做物理治疗,后来每当我觉得濒临崩溃的时候我都会跟自己说,既然那么辛苦都熬过去了,现在没道理要去死啊。
我看着他清亮的眼睛,根根分明的睫毛,他的眼神总是像冬日午后灿烂的阳光一样让我觉得很温暖。
我喝了一口咖啡,浓香在空气里飘荡,我说,在过去的那些年里,我总觉得人生很艰难,生活很艰难,甚至存活都很艰难,短暂的阳光再热烈,也无法晒干我骨子里的湿寒。
他问我,后来呢?
后来我认识你了呀。
这个答案让程远觉得很满意,他亲了一下我的额头,说晚上会带我去吃好吃的。
谭羽哲,在你我渐行渐远的这些年里,我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也许缄默本身也是一种表达,更或许是最有力量的一种表达。
所以,关于你,我缄默。
[一]
后来我看见过你。
程远带我去尊品牛排吃晚餐,我穿着黑色外套,里面是白色的蕾丝小礼服,还化了个小烟熏妆。
我们的计划是吃完牛排沿着马路走一走,然后就去听演唱会,程远的外套口袋里装着两张VIP的票,有人在论坛里给他发站内短信说愿意出高价买,他回都懒得回,他说,真是好笑,我缺钱吗?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有一点恍惚,好像你的笑容跟他的面孔重叠起来,过了片刻,我笑了笑,我说,嗯,有气魄。
说起来,我真要感谢你,谭羽哲,如果不是你不要我,我怎么会遇见程远。
如果不是你非要把我推得离你那么远,我怎么可能晓得原来别的路上有更好的风景。
程远牵着我的手走出电梯的时候,我真的是第一眼就认出了你,你是我见过的这个世界上把白色穿得最好看的男生,可是这次你身上的白衬衣不是阿曼尼也不是范思哲,只是一件工作服而已,下面还系着一条黑色的围裙。
昔日的贵公子也沦落到来做侍应生了,我在心里涌起一阵快意。
我曾经想过多少次,如果我再遇见你,我一定要目不斜视地从你身边走过,连招呼都不会跟你打一个,如果你叫我的名字,我就要装作怎么都想不起来的样子问你“你贵姓”?
因为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遇见你,所以我每次出去都会将自己打扮得很漂亮,我会穿当季最新款的衣服,化看上去最轻薄最自然的妆,喷让人闻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的香水。
也许我终究是不自信的,所以才要借助这些附属的东西来支撑我的尊严。
因为我真的永远也不能忘记那天晚上自己狼狈的模样。
或许是因为每每回忆起那个夜晚的我都只能用“惨烈”来形容,所以在潜意识里,我一直暗自在较劲,一直想在你面前扳回一局。
你知不知道有个词语叫锦衣夜行?
每每我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地走出去,无论一路博得多少路人赞叹的目光,回来之后我总是一副败兴的样子,为什么?因为你不在其列。
你没有看到,所以再漂亮也没有用。
你没有看到,那些新款的衣服,漂亮的妆容,清淡的香味,全都是浪费。
因为你的目光不曾投射在我的身上,我的世界便是黑夜,没有光。
真想不到,在这么措手不及的时刻,我居然看到了你,你正微笑着和一桌年轻的女孩子说话,她们有着光洁的皮肤和放肆的笑容,她们不用打粉底,不用顾忌大笑会长皱纹,她们不怕。
谭羽哲,你是否还记得,我曾经也是那样的女生。
在我们还很亲近的时候,我整天叹老,你总说我其实是仗着自己年纪小才那样。
你说得对,从我长出智齿的那天开始,我看着镜子中肿着半边脸的自己发呆,我想我从此之后再也不会把“老”挂在嘴上来加速自己的衰老了。
你回过头来的时候我和程远已经不见了,在你转身之前我对他说,我想吃点别的。
准备了那么久的战争,还没吹起冲锋的号角我就临阵退缩了。
整场演唱会有很多人在拍照,在一片闪光灯的海洋里我是最安静的那一个,不是被音乐感动了,而是我的灵魂出窍了。
我想怎么办,罗亦晴,你很没用,你穿再漂亮的衣服都没用,无论过去多久,你依然还是谭羽哲的手下败将。
[二]
后来这些年里,我偶尔一个人走在路上,身边走过去的人如果也喷了跟你一样的香水,我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有片刻失神。
据说嗅觉的记忆是所有感觉中最持久的,所以我一直都记得,你用的那款香水,burberry周末男香。
在你第一次知道我用的是同款女香的时候,你面不改色地笑一笑,说,不如安娜苏的娃娃头适合你啊。
含沙射影抑或是话中有话?
我故意装作没领悟到另外一层意思,嬉皮笑脸地对你说,我喜欢就行了。
对待香水是这样,对待你,何尝也不是这样。
那个时候我总是在猜,你到底知不知道,这个跟你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在你每次喝醉了,孤单了、空虚了、无聊了,总是拿出自己宝贵的时间来听你说废话的罗亦晴,她其实喜欢你。
你知道的是,我对那些追我的男生总是很挑剔,这个不够帅,那个不够高,这个抽烟熏死人,那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似乎说来说去,他们总有我无法忍受的缺点。
你劝过我,你又不是仙女,要求那么高干什么?
我从来也都不辩解,我知道你说得对,我只是一个相貌平庸,略有点胖的,带着古董眼镜走在人群里马上就找不出来的女生,有人喜欢我,我应该感激涕零,不应该挑三拣四。
可是我有喜欢的人了,心里有一个人的时候,再看别人就很难看顺眼了。
是担心啊,担心我跟别人在一起了,就不能这么自由地跟你相处,担心我跟别人在一起了,就不能在任何时间都迁就你,担心我跟别人在一起了,你就会奉上祝福然后再也不来打扰我。
担心这,担心那,所以只好自己守着你才放心。
你在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当着所有人说,亦晴你是最好的女生,生日快乐,我爱你。
大家都在起哄,我却笑得很矜持,因为我很明白这个“爱”字的含义。
其实我想说,谭羽哲,你错了,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蠢的女生才对。
我明明晓得你不过是暂时的疲惫,我明明晓得你示弱不过是为下次受罪做准备,但我永远对你狠不下心来,我说不出决绝的话语,说不出“既然她不要你了那你就去死啊”,我只能一声不吭地听你发泄、抱怨,然后如同圣母一样对你说,没事的,会好的,你又帅又有钱,不怕没女生喜欢。
是啊,你又帅又有钱,不是你甩别人就是别人甩你,为什么没有一个女生跟你能长长久久地走下去呢?
那时候我总还是抱着一点幻想,一个萝卜一个坑,也许我才是你的那个坑,就让你这个萝卜先在别的坑里玩着吧,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些坑要么太大,要么太小,要么太深,要么太浅,总之跟你都不能完全契合。
我是这么笃信着的,所以倒也显得波澜不惊。
我不是个算命的,我怎么会晓得你在过去那些年里牵过那么多美丽的女孩子的手之后,还会如此轻易地就被舒夏那双笑起来像两轮弯月的眼睛击倒。
我得承认,我曾经有过一个小小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关于我和你。
只是后来,它破碎了。
[三]
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起过吧,我怪舒夏,我怪你,但其实我最不能原谅的还是我自己。
如果你和她是萍水相逢、一见钟情或者在别的任何场合被宿命安排相遇,只要不是我充当了这个媒介,起码我不会迁怒于我自己。
你跟舒夏在一起,不止是伤害了我的爱情,更重要的是摧毁了我的自尊心。
舒夏的出现是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我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在那之后,我们几乎相隔了几亿光年的距离。
从小到大,我受到的教育就是“不要在别人的背后说别人的是非”,我以为恪守这个信条是道德高尚的表现,所以我从来没有背着舒夏在你面前说过一句她的不好。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舒夏她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的女孩子,不是每个笑起来眼睛像月亮的女生都有一俱纯白无辜的灵魂。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在我第一次见到舒夏的时候,她就跟一个满面油光的中年男人在一起吃饭,我坐的位置刚好看到那个男人的手放在她盈盈一握的小蛮腰上。
我从来没有告诉你,她每个月换两三次手机并不是如她所说跟朋友交换着玩,而是只要她看上了哪款,就真的有人买来送给她。
……
不告诉你这些,是因为我以为没有必要告诉你这些。
为什么要把别人的隐私拿出来津津乐道,我又不是市井八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价值观不一样,生活方式自然不一样,但这不代表我有权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指手画脚说什么,虽然我不认同她的生活方式,但我还是选择尊重她的生活方式。
我当然没有想到,日后再来告诉你这些事情的时候,你会以一脸沉痛的表情反问我,罗亦晴,你怎么会这样?
我还傻乎乎地问你,这样是怎样?
然后你在博大的中华词库里选择了一个最能将我伤到体无完肤的词语,你说,这样,恶毒。
我睁大眼睛看着你,我几乎都要崩溃了你知道吗?我根本不敢相信你会用这样一个词语来说我,我不是别人,我是罗亦晴啊。
我是跟你一起成长,我是你青葱岁月里无话不谈的朋友,是你遇到任何事情第一个就会想起的知己,是你有任何荒谬的想法都陪你实施的伙伴……
可是你问你的朋友、知己、伙伴,你怎么会这样恶毒?
谭羽哲,什么叫万念俱灰,那一刻我彻底懂了。
如果我可以预知,我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修改我那天的行程,在表姐打电话来叫我去橘子餐厅吃饭的时候我就要断然拒绝了。
那天表姐送给我一双很漂亮的鞋子,叫我夏天配裙子穿,宝蓝色,五公分的后跟,看起来并不是很难驾驭。
我低下头去试的时候,无意中看到隔壁桌那个男人的手搭在他漂亮的女伴的腰间,而那个女生看起来跟我年纪差不多。
舒夏真的很漂亮,纵然我是女生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
尤其是在五公分的后跟卡在街边的下水道里拔不出来,素昧平生的她蹲下来帮了我这个忙之后,我看着她笑意盈盈的面孔,心里只觉得上天在造这个女生的时候可真偏心啊。
如果我可以预知,我要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不让你见到她。
[四]
只是一起吃顿饭,谁想得到?
你坐在我们的对面,精神很好的样子,整个人都好像在发光,那天晚上舒夏笑的次数也格外多。
是我愚钝,是我后知后觉,我竟然没有察觉出什么端倪。
你问她,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舒夏撩了撩头发,想了一下,又朝你笑,而我还在一旁认真地对付着碗里的鱼刺。
她说,那天她在橘子餐厅吃饭,我和我表哥也在那里吃饭,后来我看她的高跟鞋卡住了,穿着短裙的又不方便蹲下去,所以我就顺手帮她拔了出来,后来就认识啰。
坦白讲,我真的不相信跟她一起吃饭的那个人是她的表哥,首先年龄就不对,其次,你跟你表妹吃饭会揽着她的腰肢吗?
可这些我都没有说,我只是在喝了一口大麦茶之后点点头。
那个时候我多喜欢她,我觉得她是个既漂亮又善良的姑娘。
我当然不知道,这个好心的姑娘后来会对着我的心口捅一刀。
你的眼睛很亮,要是以前我就会说,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可是后来我想起来,呸,就跟看见了猎物的狼一样!
到底谁是狼谁是猎物?这是一场与我无关的角逐,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你们认识,我的存在就是为了见证你们是怎样从两个陌生人成为人群中最耀眼的一对璧人。
或者用我心里的那句话说,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贱人。
我有多笨?竟然没有意识到自从那天之后,你们一起出现在我面前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直到舒夏哭着打电话给我,要我把你父母的电话给她。
不需要你父母出面,我带了足够的钱送你去医院,也不见得是多大的事情,缝针就可以了。
我一直沉默着没有问原因,在病室与缴款处来回奔走,医院里刺鼻的消毒水气味让我感到极度不适,我很想吐,不知道是因为空气太混浊还是因为猝不及防地看到的那一幕。
你是因为她才被人打成这样的,可是你反过来还要故作轻松地安慰哭得梨花带雨的她说你没事。
她趴在你的身上,背影一抽一抽,痛不欲生?看起来似乎是真的。
可是谁晓得我的感受,全身血液在血管里“唰唰”倒流,我走过去,揪起她的头发,在你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啪啪”两记响亮的耳光扇在她的脸上。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不顾看护的阻拦,拔掉手上的针头,把我拖出去,你口中愤怒地吼着,你疯了!
我是疯了吧,要不然我为什么要去管你,我为什么要帮你交医药费,我为什么会难过得好像马上就要死掉……
要不是疯了,我怎么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
我是真的为了你好,可是你说我什么呢?
恶毒。
多少年后我回想起你当时凛冽如寒冰一样的眼神,还是忍不住为自己感到委屈。
从来不晓得有这么多眼泪可以流,从来不晓得我可以哭得这么汹涌澎湃。
那真是不太美好的回忆,谭羽哲,大概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决心忘记你。
我可以忍受你不爱我,也可以忍受你爱别人,我甚至可以忍受你爱一个滥交的女生,但是我不能忍受你为了你所爱的人,这样践踏我的自尊。
我彻底失望了,对你,失望的极致就是连一句话都不想再多说,你要怎么认为就随便你好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去找你,在QQ上也是在线对你隐身,你很识趣,你也一句多话都没有跟我说过,倒是舒夏在某个深夜还主动跟我聊天。
她问,亦晴,你是不是怪我们?
她说,我们不想欺骗你的,我们只是不晓得要怎么跟你说,你不要怪我们好吗,我们还可以像从前一样是好朋友对不对?
她说,亦晴,我知道你是隐身的,你为什么不说话?你真的不能原谅我们吗?
我受不了每条信息来时“滴滴”的声音,终于还是憋不住气回了她一个字,滚!
只能这样,谭羽哲,我不能够放低我的尊严扮演一个挑拨离间的丑角,也没有伟大到可以心甘情愿地等你迷途知返。
你知道吗,一直爱一个人,一直爱着却得不到回应,心也会累的。
[五]
我去做了激光手术,摘掉了挂在脸上十多年的黑框眼镜,虽然现在很多人都觉得戴黑框很潮,但我真的一辈子也不愿意再碰它了。
不用通过镜片对焦就能看清楚这个世界,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踏实。
接下来就是减肥,咬着牙跟自己的食欲作斗争。我化身成一个可怕的暴君,我的身体就是我的子民,我虐待它,鞭笞它,我在饥饿的夜晚恶狠狠地对自己说,你不是想骄傲地从他们面前走过去吗,这点苦都不能吃吗?
每当我看到西饼店里那些漂亮的切片蛋糕,慕斯蛋糕和提拉米苏的时候,我总是暗自吞一口口水,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还吃,你打算明天就进屠宰场吗?
你曾经赞叹说舒夏个很善良的女孩子,因为她看见路上的小猫小狗都会停下来去逗它们,路过卖仓鼠和兔子的店铺也会睁大眼睛赞叹,哇,真的好可爱。
这些事情让你觉得这个女生内心很纯真,这些事情让你觉得我告诉你的那些不堪的真相都是子虚乌有。
你从来不知道我也很善良,我会去福利院看望残障儿童,我会去敬老院照顾老人,我会给贫困山区的孩子寄学习用品……而这些,通通抵不过她看向仓鼠时眼底那一抹温柔。
师太怎么说的?
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她的胖是错,瘦是错,哭闹是错,静默是错,活着就是错,连死了还是错。
我最大的错也许不是把舒夏带入了你的生命,而是一直偏执地喜欢你。
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那样喜欢一个人了,那么安静、卑微,不在乎回应地喜欢一个人,不可能了。
当我遇见程远的时候,我已经不像从前的自己了。
他是我一个闺密喜欢的人,在他生日那天,我的闺密原本是要对他表白的,可是他整个晚上都坐在我的旁边问,你想吃什么?……冰激凌发胖?那水果好不好?……苹果梨子确实没意思,黄桃怎么样?
我从玻璃上看到闺密渐渐垂下去的嘴角和渐渐铁青的脸,我觉得这副神情何其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见过一样。
我当然不肯承认,这就是你和舒夏亲手凌迟我的那天晚上,我的表情。
闺密把我拖到大厅里,面有愠色,罗亦晴,你搞清楚状况,你这算不算横刀夺爱?
在温暖的黄色灯光中,她看起来有些狰狞,我想我当初为什么做不到,这么咄咄逼人地质问。舒夏,为什么我要强装没事,带着我苟延残喘的自尊心躲起来,一个人承受那些委屈和悲伤。
但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谭羽哲,该谢谢你吗?是你和舒夏用事实给了自以为是的我一记响亮的耳光,你们的双重背叛是我仓促的青春洪流中最醒目的一记感叹号。
所以我才会有勇气对我的闺密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就算是我横刀夺爱了,那又怎么样?
这个世界很公平,甲处短少了的,乙处会补回给我,我曾经被伤害过,谁说我就没有资格去伤害别人?
闺密不是我,她不会转身默默地走,她扬起手给了我一记耳光,骂了我一句“贱人”,我的头被扇得偏在一边久久没有转过来,然后,大颗大颗的眼泪砸了下来。
程远拉起我的手,脸色阴沉,那一刻我知道原来有些战争真的可以不必费一兵一卒,温柔与示弱才是最具有杀伤力的武器。
程远去弄了冰块来给我敷脸,我笑着对他说,不疼,真的。
关于你和舒夏,你们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人那样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听说你家破产了,父亲跑路了,母亲寄情于麻将和买马了,而舒夏呢,她当然是回到了她的“表哥”身边去了。
我并不感到奇怪,谭羽哲,你知道吗,人要是变起来,真的会面目全非的。
这原本就是我想要看到的结果,我耿耿于怀,一直想要看到的结果终于达成时,为什么我会如此的落寞?
你肯不肯承认,你咬牙切齿地恨着一个人的原因,是因为你曾经也咬牙切齿地爱着他?
谭羽哲,你明白吗?
[六]
事实上,这个故事,从楔子开始就是我的臆想了。
没有程远,没有白咖啡,没有曼特宁,没有尊品牛排的那场相遇,没有华服,没有妆容,没有破产,没有离散,没有大快人心的报应,也没有结局。
什么都是假的,只有你对我的伤害才是真的。
从那天晚上你说我恶毒开始,从我看见舒夏站在你的背后朝我无声的冷笑开始,从我扑过去想掐死她却被你狠狠的推到在地上开始,我就成了一个只活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的人。
我的幻想就是我的壳,是我柔软灵魂的栖身之所。
我幻想自己可以变得很美丽,很淡然,很优雅,很高贵。
我幻想你们最终都会来乞求我的原谅,你们会为你们曾经对我的伤害做出最虔诚的忏悔。
但我没等到。
我想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个样子了,从前的真诚和单纯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发现令我自己都开始惶恐。
我开始整夜整夜地哭泣,伸出手去觉得什么也抓不住。
闲暇的时候,我翻出在很久以前参加一个论坛的活动的帖子,那个帖子的标题是“寻找你生命中那些久未露面却从未远离的人”,我点了不记得多少下鼠标,终于看到了我的回复。
你的名字那么清清楚楚地呈现在我的眼前,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当时用颤抖的手在键盘上打下你的名字时的我自己,其实我曾经那样忐忑地,那样小心翼翼地,爱着你。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我那样在意的人,他并不在意我的得与失,我的生与死。
我总是会想起很久以前的我和你,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那个时候没有舒夏这个人,虽然你交很多女朋友,但是我才是你最亲密的那个人。
其实我一直都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傻瓜,我固执地停留在原地,却不知道我爱着的人跟着时光,跟着陌生的人,已经走得越来越远了。
事实上是这样的,你跟舒夏一直好好在一起,你家越来越有钱,你带着她出去旅行,从这个安静的小镇到了那个喧闹的大城市,拍了很多照片,她依然那么美,而你还是那么干净。
听说原本是她的绳索松了,听说原本跟你是没关系的,你明明可以爬上去平安地回来的,为什么你要去救她?值得吗?
你告诉我,谭羽哲,值得吗?
真的有那么爱她吗?没有她就觉得活着也没有乐趣了是吗?所以宁可跟她一起跌入深渊,宁可丢掉自己的生命也要握住她的手对吗?
也许这也是我臆想出来的吧,是真是假我自己已经无法分辨,是真是假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在夜晚听着一首老歌,声线妖娆的黄耀明他唱着,明日过后,我的天空失去你的海岸……
谭羽哲,有时候我会突然想不起你是谁,也许连这个名字都只不过是我编造出来的而已,你到底是在哪里呢,真的有你这样一个人存在过吗?
但我只爱过你这样一个人,我会在每次闻到熟悉的香水味时,下意识地用自己的左手握住自己的右手。
那个姿态,仿佛在安抚一只受惊的野兽

作者ID: 6805082
201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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